他們為何不光明正大出國打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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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30日 13:58 南方都市報 | ||||||||
媒體思想之鄢烈山專欄 《中國青年報》日前報道了福建地下中介橫行對外勞務市場的情況,“數十萬人通過非正規渠道在國外打工”。 “福建”二字使筆者條件反射般想起2000年6月偷渡者被悶死在英國多佛港一輛貨柜車
這篇報道寫道:“41歲的倪政武是福建省平潭縣農民,2003年初,懷著出國打工致富的美好愿望,倪政武東挪西借湊齊了2.8萬元的中介費,在當地中介老板鄭福金的組織下以旅游的名義來到了馬來西亞。” 馬來西亞?旅游的名義?筆者恍然大悟:難怪前些日子馬來西亞當局推出對中國大陸入境者的歧視性規定——中國內地10歲—25歲的女子赴馬來西亞必須有親屬陪同。看來,這個嚴重侮辱中國大陸公民的條款,并非純屬無事生非的挑釁。這些地下中介真的可惡、該死! 然而,讀完全文,筆者發現事情不是這么簡單。為什么有那么多同胞愿意通過非正規渠道在國外打黑工?根源就在于正規的勞務輸出渠道不暢,甚至可以說太黑。 筆者找這篇報道在《新華每日電訊》的原稿,標題直言不諱的就是《管理之亂,把勞務輸出生生逼成打黑工》(副標題是《福建對外勞務市場混亂,地下中介反成“主渠道”》)。“生生逼成”四個字可謂“一劍封喉”,直取要害,原來罪責主要不在地下中介。 報道說:為什么正規勞務輸出公司的業務越來越萎縮呢?首先是出國勞務的中間環節越來越多,層層盤剝下的“中介費”越抬越高。福建省對外勞務合作公司副總經理薛敏德告訴記者,去以色列的出國勞務一般為期兩年,按商務部的有關規定,中間環節的費用應是2000至3000美元。但實際是每個中介環節都要狠賺一筆,出國者最后實際要支付9000美元左右。 正規的勞務輸出公司宰人是這般心狠手辣,是國家規定收費的3倍,比“地下中介”的心更黑(前面引述中提到的地下中介向偷渡出境者倪政武要的數只比商務部規定的費用略高)。但正規公司的勞務合同只有兩年,而通過地下中介出去的“更自由”,兩害相權取其輕,正規中介的業務怎能不萎縮?而且,出國勞務人員不少是靠借高利貸出去的,在經濟壓力下,他們就想方設法出去打黑工、逾期滯留。 筆者這樣提出問題,已經排除了道德義憤。在“三亂”泛濫成災多年,諸多公共部門以“創收”為首務、要務而明火快刀狠宰管理對象的大背景中,筆者并不天真地指望勞務輸出中介公司因體念同胞出國謀生的艱辛而起惻隱之心。筆者只是從市場競爭的角度說事論理,正規公司為什么不發揮自己明媒正介的優勢走“薄利多銷”的路線打垮地下黑中介呢?如果你只想憑壟斷地位輕輕松松掙大錢,那你也得有守住壟斷的能力呀!計劃經濟時代都堵不住“黑市”,今天更難一廂情愿。誠所謂“魚有魚路,蝦有蝦路”,想輕輕松松吃獨食,只能落得害人害己。 據報道,正規中介公司的“劣勢”是,他們輸出的勞工掙的錢,不僅要在輸入國納所得稅,回國還得納一次個人所得稅;勞務公司還要交營業稅和增值稅。這是兩個很實際的問題,關系到國家的相關政策。筆者很納悶,中國不是工作崗位緊缺,有大批勞工需要輸出嗎?為什么不可以在稅收方面給予優惠,鼓勵國民參與全球化,到外邊去“搶飯碗”呢?支持合法勞務輸出業務,減少偷渡出國打黑工的人數,不僅有利于改變國家的形象,也省了在外營救遇難的打黑工者的費用,“寧可拿錢買棺材,不愿花錢治病”絕不是聰明人的思路。 在廣州街頭,這些年可以看到越來越多的南亞人與黑人。他們到中國來經商或打工肯定是受到了本國政府的鼓勵。我們為什么不可以這樣呢? 本期專欄作者 鄢烈山:知名時評家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