誓言不應缺乏人文色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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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27日 11:49 新京報 | ||||||||
據報道,9月24日,400余名新執業的律師在北京逸夫會議中心參加了宣誓儀式,誓詞是“我自愿遵守北京市律師協會的規章制度,作為一名執業律師,我將忠實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履行律師職責,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捍衛法律的尊嚴。” 執業律師宣誓制度旨在增強律師的社會責任感、使命感、榮譽感和神圣感。不過,
我們不妨看看南丁格爾倡行的護士誓言:“余謹于上帝及公眾前宣誓,愿吾一生純潔忠誠服務,勿為有損無益之事,勿取服或故用有害之藥,當盡予力以增高吾職業之程度,凡服務時所知所聞之個人私事及一切家務均當謹守秘密,予將以忠誠勉助醫生行事,并專心致志以注意授予護理者之幸福。” 與我們的一些誓詞的最大區別是,這個誓詞關乎到了“個人私事及家務秘密”的保守上,以及幫助醫生方面。而這類內容,似乎在我們的習慣里都應該是規章制度里才出現的。事實上,如果誓言變成了純形式的表態以及華而不實的教化,卻缺少最基本并且可操作的內容,誓言的可靠性與親切感也許就會蕩然無存。 我們生活里通行的誓詞的另一個重要特征,就是強調宣誓人的義務和責任,大多有為了什么目標而準備奉獻、不怕困難等類似詞句。這種單純強調宣誓人的義務和責任,但卻較少顧及在現代社會發展進程中權力讓位于權利的基本方向與趨勢的誓詞,已深深扎根于我們的思維習慣中。這一點很讓人憂慮。 也許沒有人會反對:在一片贊頌無私奉獻、為了理想而不惜放棄生命的教導聲中,人們應該把這種觀念內化為自己的言行;而如果要求個人將這種教導及其所附著的價值觀,作為發自內心的肺腑之言當眾承諾、并鄭重其是地宣誓時,其有效性、權威性就理所當然了。可在現實生活中,浮躁、功利、短視等行為方式在一定程度上的存在,給這些宣誓儀式本身和誓詞內容帶來的負面影響,也不可忽視。要知道,由正式話語與實際生活反差而形成的文化、語言、心態甚至人格上的割裂,反過來可能會使高尚誓言與低俗行為間的反差日趨擴大,進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人們對誓言的信任與信心。 □何必(北京媒體從業者)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