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荒過后 說電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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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20日 13:25 中華工商時報 | |
□本報記者劉黃 隨著2004年酷暑的離開,國家電力部門總算松了一口氣:電荒似乎不那么虎視眈眈地伏踞一旁,隨時會撲將出來了。然而痛定思痛:按說電力體制改革已經早已提出,為何作為重要能源的中國電力供應體制至今未被理順,電力供應至今仍然不堪重負? 近日,首都經貿大學工商管理學院副院長戚聿東撰文,從理論上對此進行了探討,他的觀點,較深入地剖析了電改的問題、成因,較實際地提出了對于電改效果的評價。 戚文指出,要動態地保持有效競爭格局,必須放松進入管制,特別是行政性和歧視性的進入管制,允許民營資本和外商資本進入自然壟斷產業領域。而且,應該實質上取消對民營資本的“非國民待遇”和外商資本的“超國民待遇”做法,凡是對外商能夠開放的產業領域應該首先對民營資本開放。 另外,戚聿東認為,本次電改的另一個問題是:廠商產權單一,政企分開進展遲緩。分拆后的電力產業,幾乎是清一色的國有企業,而且多是國有獨資公司。而國有企業和國有獨資公司,產權結構單一,國家資本“一股獨大”,難以形成投資主體多元化的格局,企業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雙弱化,企業行為的行政色彩濃厚,必然導致經濟效益和財務績效較差。以企業集團為例,母公司為國有企業和國有獨資公司的企業集團的經濟效益和財務績效是最差的。進一步看,即使是國有控股公司,國家相對控股的企業集團從所有指標上都表現出了比絕對控股公司更好的經濟效益和財務績效,充分說明了國有企業和國有獨資公司在產權結構和法人治理結構上的弊端。所以,我國自然壟斷產業的改革,必須通過整體改制重塑產權結構,以集團母公司改制為國有相對控股公司為目標,減持和增量稀釋國有股,積極引進民營資本和外商資本以及戰略性機構投資者,實現產權多元化,以此推進自然壟斷產業領域政企分開和政資分開。 戚聿東提出,應重塑政府規制體系,從專業規制走向綜合規制。 在電力等自然壟斷產業領域,從政府干預走向政府規制是一大進步。“市場失效”使得政府規制成為必要。但同樣要注意的是“規制失效”,即規制成本大于規制收益,使得規制得不償失。我們不能指望政府規制比政府干預更能體現“三個代表”。而令人擔憂的是,在政府機構精兵簡政的同時,眾多政府部門又以政府規制機構的身份再現。在金融領域,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等規制機構一個接一個地成立;在電力領域,撤消了電力部,成立了電監會。照這樣改革的話,每一個行業,都既有一個主管部門,又有一個監管(規制)部門,政府部門豈不是越改越多?自然壟斷產業領域,國外的趨勢是放松規制,我國似乎是加強規制的趨勢,這樣豈不是與改革的初衷背道而馳。(20G3)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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