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了動物園公益屬性 由民意做主便順理成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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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08日 09:32 京華時報 | |||||||||
祝俊初 新聞主體:建設部近日公布了修改后的《城市動物園管理規定》。根據規定,動物園的規劃設計方案必須廣泛征求社會意見,論證結果應當公示。北京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北京動物園搬遷一事暫時要緩一緩,如果到了決策階段,肯定會邀請市民參與聽證。
聯想到近年來一些城市紛紛實施或擬議動物園整體或部分搬遷,以及在企業資本和行政權力聯袂主宰下搖身一變、由公轉私的“野生動物園”,新增規定的針對性一目了然。筆者認為,新規的最大價值在于確認了城市動物園的公益屬性。 為誰、因何目的而存在,是城市動物園的根本所在。對理想主義的動物保護者來說,往往連城市動物園本身也難接受,他們主張動物理當自由而非利人。不過現實中的城市動物園完全出自利人卻是不爭的事實,這源于其強大的科普、教育、娛樂等社會功能。 對此,筆者的基本看法是,城市動物園只能由政府以公共產品的方式提供,其利人的社會功能只能定位于公益層面。“畫地為牢”這種對野生動物“自然權利”的有限剝奪只能基于公眾需要,因為任何出于牟利而圈養野生動物的做法,都和人與自然協調發展的要求背道而馳。因公益而存在,城市動物園的主權歸屬也一目了然,那就是公眾。 確定了公益屬性,城市動物園建設由民意做主便順理成章。民主決策應是根本原則,像媒體曾報道的昆明動物園的處理方法顯然不妥———未經專家論證、未經建設和園林等部門審批、更未告知公眾,政府意志徑直邁過公眾意愿和專家意見,便作出了將其賣給一家企業的決策。 反觀,在今年源起北京市兩會的北京動物園搬遷動議上,一種最符合其公益存在的民意做主局面業已形成,看似久拖未決、缺乏效率,實為公眾聲音左右局勢。圍繞諸如公共衛生、城市交通、動物福利等問題,政府、專家、公眾的說法紛紜雜呈,交鋒碰撞得令人眼花繚亂,然細瞧卻有一條清晰的主線:政府是公眾的政府,專家是公眾的一員,公眾的選擇將是最后的選擇。 如果說,昆明動物園在賣與不賣的決策上留下的教訓、北京動物園在搬與不搬的決策上形成的啟迪,對全國所有城市動物園的建設還僅起“軟約束”作用的話,建設部的新規無疑等于將“軟約束”變成了制度性的“硬約束”,以確保如此價值取向得到落實:城市動物園只應因公益性而存在,如何建設在根本上要由公眾公斷,而不能由政府獨斷、專家專斷、資本武斷。 《京華時報》 (2004年9月8日第A03版)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