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需普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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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07日 17:22 《中國經濟周刊》 | ||||||||||
★文/鄔鳳英 “陽光工資”是什么?官方語言對此的描述是“清理整頓機關津貼、補貼、獎金,規范公務員收入”。也就是說,把公務員收入的行業差、地區差,收入的不透明,津貼、補貼、獎金等眾多“隱性”收入,都顯性化,然后“統發”。
聽起來真不錯,至少這“陽光”二字讓你感覺很干凈,很透明,很爽! 這幾年公務員加薪引來質疑聲一片,什么高薪養廉、刺激消費、拉動內需、防止政府部門人才流失之類的理由讓老百姓駁得體無完膚。為什么政改總是在薪金上做文章?為什么要找這么多花里胡哨的理由而不理直氣壯地說一聲“我的工資太低了,所以我要漲工資”?真是這樣的理由,看誰還會反對?看誰還會要求聽證?為什么不呢? 當然,公務員是國家棟梁,他們的工資絕對不能跟產業工人看齊,也不能跟普通市民看齊,怎么著也得比著外企來。可人家外企既沒有公費醫療,也沒有福利分房、實物收入、灰色收入、出國培訓、強制休假等“含金”的東西,有的倒是失業的風險,說不定哪天就卷鋪蓋走人。而我們的公務員呢?如果說中國還殘存著“鐵飯碗”,那么這種鐵飯碗最集中的地方就是公務員隊伍!如此低“風險”,怎么能一味地要求高收益呢?要知道,收益和風險是孿生的,高風險高收益,低風險低收益。 “陽光工資”可能會縮小政府各部門之間的收入差距,但無疑會擴大公務員和其他人的收入差距。 真的不愿意相信“陽光工資”是在“暗渡陳倉”,但也不能接受低保人員的低保費幾元錢、最多也就二三十元錢地上調,而公務員加一次工資就是1000多元的事實。社會公正原則要求各利益群體在政治、經濟、社會和文化諸領域的權利和義務上,都能公平合理地被對待,不能讓農民、下崗工人,過多地承擔社會改革的代價,卻分享不到改革的成果。以此準繩來看,這場工資改革需慎重才是。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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