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本身就屬政策漏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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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03日 08:36 京華時報 | |||||||||
新聞主體:據《新京報》報道,今秋開學之際,北京市的一些學校除收取高達數千元的“捐資助學費”、“實驗班費”外,還有全年多套的校服費、教具費等多項收費。而這種種額外收費項目,校方都在交費通知上專欄注明“自愿原則”。大部分學生家長對此頗有異議。 “自愿”這個詞,看似頗具行為的民主性與自由度,但在很多時候其實不然。如果
顯而易見,個別學校之所以能夠輕易地向學生家長多收、亂收費用,問題就出在“自愿”二字上。“一費制”政策中規定的“自愿項目”本身,即為某些學校提供了作弊之便。盡管這些學校的做法實屬事實上“必須”收費,但卻因貼著“自愿”的標簽而使收費變得師出有名、冠冕堂皇。那些被“自愿”暗算了的家長們,才真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 可以說,今秋剛開始實施“一費制”,就出現了上述狀況,很大程度上都是由政策規定中的“自愿項目”所致。因此,筆者以為,有關部門在制定涉及收費的政策時,對每項每款都應作出明確限定,哪些項目必須收,哪些項目堅決不準收,都要固定下來。而不能讓某些條款存在“可左可右”的模糊含義,更不能讓“自愿”之類的“靈活性”條款給投機者留下可鉆的漏洞。 馬賽克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