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假廣告拷問明星社會責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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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24日 07:42 新京報 | |||||||||
近段時間來,媒體對自稱“國內規模最大、醫療水平最高、治愈率最高”的北京新興醫院進行了全面的調查和質疑,其中,一些明星因涉嫌為新興醫院做虛假廣告事件也被媒體炒得沸沸揚揚。8月19日,北京市消費者協會發表公開信,建議明星提高社會責任意識,不做虛假廣告誤導消費者。 盡管目前還沒有任何權威部門來認定唐國強、解小東為北京新興醫院所做廣告的性
對明星而言,一方面,因為其占有的社會資源比一般百姓要多得多,所以他們理應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另一方面,從古至今,社會始終對明星存有一種期待,就是希望通過他們的影響力,對社會進行道德教化,建立誠實信用的社會。其實,明星在廣告中的影響某種程度上也是一種權力,只不過既非公權力,也非私權利,而是橫亙于公權與私權之間的第三種權力——社會權力,其不單純是明星的“賺錢”工具,在更深層次上說,社會性是其根本屬性,必須注重個人利益與社會利益的調和,最理想的,是既保障個人利益的最大化,又實現社會利益的最大化。否則,如果一個明星僅僅為了追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失去理性和社會責任意識,“富”得只剩下錢了,那無疑也是很可悲的事情。 而且,在現代社會,社會責任是具有廣泛適應性的社會公德,盡管每個公民在社會中扮演的社會角色各不相同,但承擔的社會責任卻是共同的。我們承認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個人利益,同時也不能忽視個人在社會領域中的公共利益,同理,在社會生活中,個人不僅要對自己負責,同時還要對社會負責,這就是個人權利和社會責任的相互依存關系。 此外,明星社會責任意識的缺乏,固然有自身素質的問題,但社會良性秩序的維持,無論如何不能僅僅依靠明星的自覺,而應建立在法律和規則的基礎上,任何道德的確立都是需要制度作為支撐的。 通過新興醫院事件可看出,目前明星們從社會獲得的利益太多了,而對社會承擔的責任則太少了。這樣的現實很大程度上是傳統的道德和世俗的法律“失靈”的結果,而要改變這一現狀,僅靠消協的呼吁是遠遠不夠的,公眾(媒體)的壓力、明星們的反思和法律的完善,三者缺一不可。 □本報特約評論員 劉行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