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資人職責到位是關鍵 | |||||||||
---|---|---|---|---|---|---|---|---|---|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23日 15:08 中評網 | |||||||||
周放生 國資委的成立表明代表國家股東的出資人機構已經到位。然而,出資人機構到位,并不意味著出資人職責到位。從一定意義上講,出資人職責是否到位,是關系到這場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成敗的關鍵問題。實現出資人職責到位遠比出資人機構到位要艱難得多,復雜得多,必須要有創新思維。
第一,要實現出資人職責到位,必須一體化行使股東各項權利。 從總體上說,股東權利有三項:選擇經營者,重大決策和資本收益。具體來看,這三項權利又可以細化為多個決策事項,如資本投入,增資擴股,股權轉讓;合并、分立、兼并、收購、清算、關閉、破產;業績考核、評價、激勵、約束;重大投融資、對外擔保;委派股東代表、選聘董事和監事;審計、監督;利潤分配。 乍一看,這些決策事項內容不同,所涉及領域也不同,似乎可以各自獨立行使,但實際上這些決策事項不僅不能分割行使,而且必須形成有機的統一體。因為它們有著共同的目標,即增強所出資企業的市場競爭能力和市場經營活力,實現出資人權益最大化。 另外,履行出資人職責與行使政府社會公共管理職能有著本質區別。政府公共管理職能是一種合規性管理、時點管理和過程管理,各項職責各依其法,各個部門各司其職,無須統一決策,而如果出資人分別履行其職責,分割決策,就會“只見樹木,不見森林”。 第二,要實現出資人職責到位,必須從宏觀到微觀、從整體到局部、從決策到執行全面調整工作思路。 與其他所有制企業出資人不同,作為國有資產的出資人,國資委首先要從宏觀上明確國有經濟戰略性結構調整的總體布局。總體布局包括國有經濟分布的產業領域和產業定位,即控制產業(國有獨資企業)、戰略產業(國有控股企業)、放開產業(市場優勝劣汰)、退出產業(無優勢產業)、進入產業(高新技術產業),戰略產業的控股要求,放開產業的運行規則,退出產業的運作方式,進入產業的投入規模,從微觀明確各類產業中所出資企業的持股限定和股權結構。其次要從整體上明確所出資企業的發展戰略,改革、改制、改組、改造的總體方案,然而由總體方案決定企業的股權結構、治理結構、組織結構、投資方向、投資規模、股權轉讓,資產重組、主輔分離。再次要通過股東會、董事會決策企業的重要事項,如投資、融資、合并、分立、利潤分配等,再由經理層負責具體執行。 第三,出資人職責要按照政府級次、產權級次逐層到位。 只有明確出資人所出資企業的范圍和邊界,才能做到權利、責任和義務的到位。按照十六大精神,我們正在建立的國資管理體制可概括為國家所有,分級出資。上下級國資機構是平等的產權主體,可交叉持股,共同組成產權多元化的公司制企業,并構建治理結構,體現按政府級次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原則。 國資機構在履行出資人職責時,還應遵循產權級次管理原則,建立層級出資人制度,即國資委是母公司的出資人,母公司是子公司的出資人。由于我國國有企業改制中的特殊背景所致,除所出資企業的重要子公司的重要事項越級可由國資機構直接決策外,其余均應按產權級次關系逐級負責,并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在這種體制中,國資委的主要職責就是制定出資人行為規則、程序和標準,然后指導監督。 第四,出資人職責到位的方式應為“上面千條線,董事一線牽”。 應該明確的是,出資人擁有的是企業的股權,因此其管理對象并不是企業,而是企業的治理結構。政府作為出資人,與其他出資人(如自然人股東)一樣,其意志應通過治理結構來體現。對國有獨資公司而言,健全治理結構的關鍵是設立董事會,而且董事會應由外部非執行董事、內部執行董事、獨立董事等多種類別董事構成,內部執行董事原則上不宜超過三分之一。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