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民主政治的重要發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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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20日 14:36 中評網 | |||||||||
最近,我了解到山東威海市和廣東順德市在近兩年的鄉村民主選舉中推行“兩委一體化”制度,取得了積極效果,非常振奮。我以為他們開了一個好頭,其中醞釀著我國鄉村民主政治發展的重要突破。他們的做法很值得在全國推廣。 一、“兩委”分立,弊害甚大
我國推行鄉村民主選舉制度對農村發展有許多積極意義,但其中問題也很多。有的問題是這項改革的經驗不足或經濟條件制約所產生的,有的問題則是我們的制度本身不相協調所產生的。前者可以通過發展經濟和積累經驗來解決,后者必須通過制度調整來克服。村委會和村黨支部委員會的分立,就是制約鄉村民主政治發展的一個明顯的制度缺陷。 實行村民自治選舉以來,在全國許多地方逐步出現了黨支部和村委會之間的摩擦,因為這兩個組織賴以產生的制度很不相同,摩擦幾乎是必然的。如何克服這種摩擦?現實中以及政府方面有下述幾種做法: 第一,是許多地方實際實行的制度,即黨支部最終說了算,在大的問題上,特別是在財物支配上村委會聽黨支部的。這個做法不大符合“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規定,農民有意見。當黨支部書記的個人作風比較好時,這個制度還能行得通,但這種情況具有偶然性。我們不能依靠這種制度解決問題;好的、穩定的制度不能依賴個人的道德素質。 第二,規定讓黨支部主管思想政治工作,把行政權的行使真正交給村委會。在本質上,這個規定無異于讓黨支部放棄在農村的領導權。如果農村常有的幾項中心工作黨支部說了不算,農民還能買它的帳么?上級政府的意圖還能通過基層黨組織實施么?所以,這種做法等于拱手讓出共產黨對鄉村的領導權,這肯定不會是共產黨在改革中的選擇。 第三,近幾年,有的地方搞了“兩票制”,在老百姓中投票產生黨支部書記的候選人,而最終選舉在支部大會進行。這個辦法增加了老百姓在支部書記產生時的影響力,有利于建立黨在農村的穩定的權威。但是,實行這個辦法的地方,通常是要保證黨組織對村委會的控制能力,而農民也只重視黨支部書記的產生,把村委會選舉不當一回事了。這與我們建立村委會自治選舉制度的初衷是不一致的。 第四種辦法便是山東威海市和廣東順德市的做法:在市委組織部的支持下,提倡村委會主任、黨支部書記兩個職務一人兼,黨支部成員與村委會委員交叉任職;要求所有黨支部書記和支部成員積極參選,接受廣大群眾的挑選;一旦支部書記落選,在選舉之后,基層黨委原則上按照黨內選舉程序,將是黨員的新任村委會主任調整為黨支部書記;對于非黨員當選村委會主任,上級黨組織積極發展其入黨。這種做法在實踐中已經產生了明顯的效果。 二、“兩委”合一,前景光明 “黨政分開”這個理念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產生的,隨著歷史條件的變化,這個理念有必要改變。政黨本來是一種政治組織,以取得政權、掌握政權為己任,所以,“黨政分開”實在是語焉不詳。“黨政分開”的分開的制度目前在農村表現為村委會與黨支部委員會的分立。廣東順德和山東威海的大膽改革試驗打破了這種分立,推行“兩委合一”制度,其意義十分重大。 首先,“兩委合一”制度能更好地實現農民的民主權利。村委會由農民直接選出,其行為就有可能代表或反映農民的利益要求,但黨支部是領導者,它的產生不受農民選舉的影響,其行為也就很難保證代表農民的利益。“兩委合一”使黨支部的產生直接受到農民意愿的制約,黨支部的管理行為必然要發生積極的變化,農民的民主權利會因此得到更好的保障。“兩委合一”的改革與我國的憲法精神以及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基本規定是完全一致的。 其次,“兩委合一”制度有利于加強和改善共產黨對鄉村社會的領導。“兩委合一”意味著黨支部直接行使管理職能,減少了黨支部和村委會兩者分立情況下的摩擦,提高了黨支部的管理效力。這項改革也減少了鄉村干部的職數,有利于減輕農民負擔。這個制度會不會使得大量非黨員落選,從而使黨失去對農村的領導地位?從廣東順德和山東威海的實踐看,這種擔心是完全不必要的。從山東威海看,黨支部書記當選村委會主任的比例達到65%,黨支部的其他成員當選村委會主任的比例達到30%,其他情形只占約5%。廣東順德情形更好。該市有174名支部書記參加了村委會直選,其中有157名當選為村委會主任,當選率為90.23%;另17位村委會主任中,8位由支部副書記或支委當選、6位是一般黨員當選。在622名村委會成員中有黨員584名,占總數的93.39%。即使由非黨員當選村委會主任,也可以發展其入黨,并使之擔任黨支部書記。一般情況下,黨組織沒有理由把群眾擁護的非黨員拒于黨組織大門之外。 最后,“兩委合一”為中國民主制度改革的深化探索了一條新路子。如果農村基層的黨組織能夠直接接受群眾選票的考驗,并使黨的地位更加鞏固,再高一點的層次(例如鄉鎮一級)為什么不能試一試呢?我相信,我們黨完全有能力有信心接受這個考驗。當然,深化改革不能操之過急,要努力總結經驗,逐步推開。 三、努力探索,不斷完善 “兩委合一”制度的進一步試行和推廣,需要注意解決以下問題: 第一,改進黨員發展工作,使那些積極從事鄉村政治事務的農民能容易入黨。目前,許多鄉村的黨組織成了“家族黨”,黨的大門關得很死,這早應該糾正了,但我們始終沒有拿出好的辦法來。如果實行“兩委合一”,將逼使基層黨組織解決這個問題。 第二,要把清除不合格黨員的工作經常化。不合格黨員不僅僅是貪污腐敗的黨員,也包括不積極進行黨的政治活動的黨員,對前者要開除,對后者要除名。對于不能當選村委會主任的支部書記要及時更換。 第三,如果非黨員當選村委會主任后,不愿意入黨怎么辦?我相信這種情形目前會極為罕見,但也不能忽視。我認為,遇到這種情形,要在免去原黨支部書記的同時,由上級黨組織派員擔任黨支部書記,任期直至有黨員當選村委會主任為止。 在農村實行“兩委合一”的制度的同時,還應該實行下述配套改革。 第一,在經濟領域,促進鄉村權勢階層由控制非市場資源向掌握市場資源轉變。解決這個問題的關鍵是實現鄉鎮企業的民營化和農地使用權的商品化。 第二,高層政府應該大力推動農村的“政企分開”,精簡鄉村政府機構人員,發展多種形式的農村行業自治組織,加快城鎮建設步伐。通過這些辦法,將使鄉村權勢階層走向分化,并使分化后的農村社會集團與全社會的相應集團實現整合。 第三,處理好與非官方權威的關系。政府對宗法權威的態度,主要應該是利用。隨著經濟的發展,宗法權威是一定要退出歷史舞臺的。對鄉村社會的流氓惡勢力,要堅決給予打擊,以樹立村委會的合法權威。關于鄉村的宗教權威,恐怕要審時度勢,采取靈活務實的態度。對于邪教和各種迷信惑眾的妖術,要毫不留情地給予打擊。此外,對于近些年在鄉村出現的各種行業協會的權威,要給予鼓勵和支持。 我相信,通過上述改革措施,會大大加強中央政府對農村的政治領導。中央政府對農業的領導要轉變為對農村的領導。以往歷史上的糧荒與饑餓,使我們過分關注糧食問題,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當前農村更重要的問題是:干群關系緊張;勞動力轉移困難;農村經濟的貨幣化程度低;包括土地在內的要素市場長期不能形成等。解決這些問題遠遠比解決糧食問題更重要,難度也更大。中央政府應成為今后農村制度創新的主導力量,大力推動農村基層黨組織的制度創新經驗。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