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時評:企業改制期不應成為“撈錢黃金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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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20日 00:57 人民網 | |||||||||
朽木 “插個草標自賣自”。如果賣的是自己的真才實學或手中真貨,自賣自,會令人肅然起敬并趨之若鶩。我這里要說的,是另一種形式的“自賣自”,是新的形勢下腐敗貪污的一個新花樣,新品種,即:自賣又自買。他們賣的東西,不是自己的私產,而是公產,是國有資產。他們通過這一賣一買,便可將公產合法地變成私產。做法就是通過低價或超低價買
這是什么,這就是近期輿論廣為關注的企業改制過程中的化公為私!既是賣主又是買主者,大致有兩類人:一是商人、“企業家”之類,姓“私”;另一類則屬“公”姓,或為原國有企業的負責人,或者干脆原本就是官員——“紅頂商人”,看這一買一賣之中大有油水可撈,便干脆適時乘機“下海”,撈一把。前一類,前一階段我們接觸較多,媒體也披露較多。后一類最近也被媒體曝光了,令人深思。最近上海的《報刊文摘》轉載的《檢察日報》的有關報道,就對此進行了披露。消息說,“因不滿‘紅頂商人’在國有企業改制過程中,將資產裝進私人腰包,原浙江黃巖房地產開發總公司11名職工近日將總經理陳某告上法院,請求法院‘確認改制無效’”。 有關的報道說,就是這個陳總,過去曾任當地國土局副局長,當被提任市農經委主任時,未獲人大通過,市里便決定讓其出任剛剛組建的國有股份合作企業——浙江黃巖房地產開發總公司總經理,“其原職務、公務員身份、工資待遇一切照舊。陳某成了一名地地道道的‘紅頂商人’”。就是這個“紅頂商人”,上演了一出名為改制,實為“自賣自買”的戲。其戲精髓在于:一經“改制”重組,這個陳總“與他的親屬就獲得了這家房地產公司186股股權中的151股”,即,81%的股份從此姓“陳”。職工不滿了,起而訴諸法律——我們十分贊賞這些職工的依法辦事的自覺行為,我們衷心希望法律能夠主持公道,給出令人滿意的裁決。 改制,重組,是國企改革的一條重要路徑。這是不錯的。然而,改革,絕對不能成為一些人侵吞國資的擋箭牌。事實上,這些年,這方面的問題委實不少。有的,拼命壓低國資的價格;有的,趁機哄搶國資;有的,評估時買通專家、官員;有的,商家、企業家早就作了各種“鋪墊”和“手腳”,套牢了“甲方”即國資的主事者;有的,干脆就是官商勾結,商亦“股”,官亦“股”,共同坐地分贓!種種不堪,令有的國企改制成了一些人侵吞國家財產,侵占人民群眾利益,中飽私囊貪污腐敗的一條“通道”。這一情況,真的到了應當認真重視的時候了!浙江日報報道,該省檢察院對今年上半年查辦的78件涉案金額50萬元以上職務犯罪特大案件進行分析后證實,涉案金額最大、犯案人數最多的案件,均發生在改制期間。改制,正在成為一些人的“撈錢黃金期”。 怎么辦?無非是依法辦事。一是嚴格制定和實施國企改制程序、紀律,堵塞大大小小的漏洞,且一律采用“陽光政策”,讓“黑箱操作”無計可施;二是嚴加監督,鼓勵舉報,一經發現,嚴懲不貸;三是建立嚴密的審計包括事后審計、檢查制度,不令其有僥幸過關的任何幻想;四是對已經改革了的國企來一個大規模、深層次的財務檢查,翻翻“燒餅”,殺殺“回馬槍”,讓一切借國企改制發財者曝光,并付出代價。如此,一些公的、私的鉆空子者,一切蠹蟲類的紅頂商人、黑頂商人,才能惡有惡報;如此,那些借改制大發橫財的紅頂商人即腐敗官員的丑惡嘴臉,才能暴露無遺,真正還其“雅盜”、“大盜”的本來面目。 來源:人民網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