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評論:對工薪階層對個稅收入貢獻大的憂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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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19日 22:21 人民網 | |||||||||
網友:林平順 據《京華時報》8月17日報道,日前,從北京市地稅局建局十周年大會上傳出喜訊,從1994年的1.2億元,增長到2003年的124.7億元,北京市個人所得稅收入十年增百倍。據悉,北京市個人所得稅已經從1994年排京城地稅各稅種第七位,成為目前的第二大稅種。
個人所得稅的征收依據是個人所得,北京市個稅收入十年增百倍,說明北京市居民個人所得迅猛增長,一方面是達到個稅起征點的人數增多,另一方面是超過起征點的數額拉大,這無疑是一個可喜的現象。但同時,我們也看到,現象背后存在著一些隱憂,對此有關部門應給予正確的對待。 迄今為止,居民的工薪所得依然是北京市個人所得稅主要的征收對象,雖然這十年來其所占個稅比例逐年下降,但還是很高。比如2002年,北京市對工薪所得征收的個人所得稅占整個個人所得稅的比例高達88%,這說明,北京市個稅收入十年增百倍,主要來自工薪階層居民的貢獻。 而實際上,個人所得稅征稅項目多達11項,這十年來,尤其是最近幾年來,北京居民除工薪所得迅猛增長外,個體經營和勞務報酬等其他收入也迅猛增長,而且這種增長比工薪所得增長要大得多,但是這部分非工薪高收入者對個稅收入的貢獻反而依然很小,這顯然已經與國家設置個稅和征收個稅的宗旨背道而馳。 國家設置個稅和征收個稅的宗旨是“公平分配,調節差距”,個體經營和勞務報酬等應交稅所占比例較小,說明大部分非工薪高收入者應交的個人所得稅并沒有足額地收上來。這部分的個人所得稅漏收,已經成為大部分非工薪高收入者暴富的主要手段之一,也使居民的收入差距進一步非正常擴大。因此,對個稅收入十年增百倍,北京市有關部門應該正確對待,不能只看到其可喜的一面,而忽視隱藏的隱憂一面。個人所得稅最重要的不是財政意義,而是調節意義,特別需要強調的是其平衡社會分配的作用。 北京市有關部門一方面需要逐步提高個稅起征點,另一方面還需要加強非工薪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的征收力度,更好地保障工薪階層的收入,盡量減少居民收入之間的差距非正常擴大,從而更好地調節社會的分配,更大程度地實現社會的公平。 相關報道:北京:個稅收入十年增百倍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