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心工程”何以變成“傷心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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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18日 08:08 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 |||||||||
文貽煒/文 兩年前,青海大通回族土族自治縣通過國家撥款和農民自籌的方式,籌資五百四十二萬元,引取河水和泉水,為常年缺水的西山鄉群眾架設了自來水。工程完工了,作為供水水源的四個泉眼有三個先后干涸,致使西山鄉有近一半的村子每到枯水季節,自來水管不流一滴水,一些村子甚至一年四季見不到自來水,部分村民還是靠趕著騾馬遠道馱來山泉水維
工程立項時忽視科學論證,靠“拍腦瓜”進行決策,出現問題后追悔莫及,這樣的事例近年來在全國不少。那些在環保、安全、能耗、技術、質量等方面存在問題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半拉子工程”和“豆腐渣工程”,都是白白浪費了老百姓的血汗錢,最終深深傷害了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對于邊遠貧困地區來說,其財力本來就捉襟見肘,這樣的決策失誤,更是讓這些地區“雪上加霜”。 現在,全國各地的建設項目越來越多,規模越來越大,其影響范圍也越來越廣,政府的每一項決策,都連帶著一份沉甸甸的責任。完善決策體制,杜絕“怪胎工程”的產生,其關鍵在于工程立項拍板必須要用科學說話,真正進入民主、科學的決策軌道。目前,我國的整體經濟實力還并不雄厚,國家建設需要的大量資金必須花在“刀刃”上。即使是為人民群眾解決燃眉之急、深得民心的建設項目,也要遵循嚴格的決策程序,堅持科學論證,避免盲目建設、勞民傷財,從而真正把好事辦好,把實事辦實。 近日,吉林省政府推出的一項新舉措令人鼓舞:今后對于涉及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和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必須在決策前認真征求專家意見,凡是上報省政府決策的重大事項,必須附有專家咨詢論證意見,否則不能進入決策程序。這一新舉措,給了專家論證真正的權威,有助于從制度層面遏制隨意決策。吉林省的新舉措,顯示了一個責任政府的形象。 讓科學論證成為制度,應該成為我國各類項目建設中的常態、制度和慣例,這樣才能最大限度地減少決策失誤,真正把“民心工程”建到老百姓的心坎里。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