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拖欠工資連等三天 工人馬秀娟猝死誰負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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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16日 22:34 人民網 | |||||||||
網友:吳應海 馬秀娟是原沈陽市康達制約廠提取車間的工人。8月13日下午,為了領取“遲到”了7年的工資,馬秀娟在挽扶她的老母親面前慢慢倒下,猝死在補發工資的現場。(《現代快報》8月14日)
從表面上看,馬秀娟的猝死似乎與別人沒有什么關系。但仔細了解這件事的前因后果,我們不難看到: 其一,馬秀娟這次補領的工資分別是1997年6、7月以及1999年6月的工資,計940.4元。按時獲取勞動報酬是勞動者的權利,為什么這些工資要拖到7年后才發放呢?這么多年,有人關心過這些被欠薪的工人嗎?有人替她們主持過公道嗎? 其二,原康達制約廠要求工人親自來領欠薪,本來這樣的規定無可厚非,可馬秀娟是剛剛病愈出院,體質相當差,對這樣的特殊人員,不談讓你親自送工資上門,但照顧一下,讓其家屬代領又有何不可呢? 其三,就算要本人親自來領工資這條規定不能變,那么對于馬秀娟這樣的病號,應該誰到誰領才是。然而事實是,馬秀娟在母親的陪同下,連續3 天從早晨8點一直等到晚上6點,都沒領到錢。而12日一整天,發錢的財會只在下午2點到4點左右發放了一會兒工資。這樣的做法,把工人究竟擺在了什么樣的位置? “遲到”了7年的工資終于快要到手了,馬秀娟卻突然走了。我不知道,當馬秀娟的家屬手拿著僅僅940.4元的工資,面對著馬秀娟的遺容時,心里是一種怎樣的悲傷。但我知道,對于馬秀娟的死,肯定要有人承擔責任! 相關報道:南國時評:誰對馬秀娟的猝死負責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