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反腐”成為腐敗者反制反腐者的利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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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06日 16:32 南風窗 | ||||||||||
據說平輿縣所屬的駐馬店官場現在流行“擁抱禮”:官員們私下見面,或官員與民營企業家見面,大家都要先來一番熱情擁抱,借機把對方身上摸一遍,確認對方沒帶錄音機、針孔攝像機之后,方才放心接觸。更有傳言說,某單位的一把手和二把手密商如何應對本單位職工舉報時,竟然是約在澡塘子里見面,兩人都脫得光溜溜的,誰也甭想打誰的主意,
本刊記者 石 破 發自河南 “你搞我?我先搞你!” 據中央電視臺《焦點訪談》7月20日報道,河南省駐馬店市平輿縣公安局副政委董留民,因為查辦一起省公安廳督辦的劉明理惡勢力團伙涉嫌犯罪的案件,受到惡勢力及其保護傘的瘋狂報復,不得不舉家外遷,自己也被迫借調到市公安局,后又被借調到省公安廳。 在董留民的遭遇中,引人矚目的一點,是作為縣公安局副政委的董留民要查辦“民營企業家”劉明理違法犯罪的事實,就不可避免地要觸及劉明理的保護傘—當地一些司法干部的腐敗問題。這種情況下,這些司法干部就跟劉明理合謀,來個“先下手為強”:“你不是要搞我的腐敗問題嗎?我先搞你的腐敗問題,把你搞掉了,我們就都平安了。” 《焦點訪談》稱:“董留民的秉公執法觸動了劉明理的關系網,于是有關董留民貪污受賄的舉報信滿天飛。僅憑一封匿名信,縣檢察院反貪局副局長趙亞峰就在沒有立案的情況下,私自帶人強行非法搜查,準備對董留民采取措施,后來經領導協調才沒有控制他。” 董留民對《焦點訪談》記者說:“這就使我聯想到,我現在對付的不是一個劉明理,他們是一張網,有的甚至是以執法者的名義出現,以組織的名義出現,我在這種情況下斗不過他們。” 董留民給上級機關寫信,反映自己的遭遇。當時的駐馬店市公安局局長李隨軍收到信后,作了批示。2003年5月28日,駐馬店市委、政法委牽頭成立5.28專案組,調查劉明理所有案件,以及劉明理的保護傘。 專案組突查劉明理的家和工廠,搜出了一些錄像帶,畫面分別是“縣司法局干部彭國富與縣公安局經偵大隊副大隊長劉文峰在給劉明理出計獻策,誣告董留民受賄”、“彭國富伙同縣公安局的4名民警密謀匿名誣告董留民”、“縣法院民庭副庭長張亞等人與劉明理一起吃喝玩樂”等。 由于駐馬店市“5.28專案組”成立,調查劉明理所有案件及其保護傘,并抓捕了劉明理。針對董留民的“反腐”行動也暫時收兵。但是,劉明理被抓,錄像帶被曝光,一些司法干部受到處理后,董留民的“問題”卻并沒有得到平反。一些人的邏輯是:“董留民當過派出所所長、巡警大隊大隊長,要查肯定有問題!”“大查大問題,小查小問題,不查才沒問題。”更有人聲稱:“董留民與劉明理是老鄉、好朋友,花過劉明理幾十萬元,因為與劉明理關系鬧僵了,才執意要查辦他。”據悉,平輿縣檢察院已重新對董留民“涉嫌經濟犯罪問題”立案偵查。 《焦點訪談》的報道出來后,河南省省長李成玉、副省長兼公安廳廳長秦玉海都作了批示,省公安廳、駐馬店市政法委、公安局、檢察院、法院組成了聯合調查組,目前正在平輿縣進行調查。 “為了大局穩定” 無獨有偶,幾年前在河南三門峽市,也曾發生腐敗者以“反貪污”為工具,先行打壓對手的事情。 張沖波原是河南省三門峽市盧氏縣中藥材集團公司的一名科級干部,因在《大河報》上發表多篇批評報道,揭露盧氏縣縣委書記杜保乾的問題,惹怒了杜保乾。杜下令盧氏縣公安局和檢察院,從1988年張沖波參加工作起,一筆一筆地查他的經濟賬。可惜張沖波不是單位一把手,沒有失職、瀆職行為,亦無法“利用職務之便貪污受賄”。 最后,公安局查出了這么一筆賬:1998年12月,張沖波向中藥材集團申請扶貧貸款指標30萬元,用于中藥材基地開發資金。于是,盧氏縣公安局先是以涉嫌“挪用特定款物、貸款詐騙”兩項罪名將張沖波刑事拘留,又以涉嫌“挪用特定款物罪”將其逮捕。 檢察機關接手案件后,三門峽市檢察院經過調卷、閱卷,分析研究,認為張沖波的行為夠不上起訴條件,要求縣檢察院不要起訴了,但杜保乾硬壓縣檢察院起訴張沖波。 2000年2月25日,盧氏縣法院開庭審理張沖波案。之后,合議庭認為張沖波無罪,審委會11個委員表決,也全體認為張沖波無罪。法院院長去向杜保乾匯報,被杜保乾罵了個狗血淋頭:“你們都是一群笨蛋!公、檢、法抓了張沖波七八個月,弄了個無罪釋放,那不是白抓了嗎?給我判3年,必須得判!” 當天,縣法院審委會再次召開會議,重新研究張沖波案。院長要求審委會成員“要站在講政治的高度,站在盧氏人民脫貧致富的高度”看待張沖波一案。研究的結果,是給張沖波定罪3年。 張沖波不服,上訴到三門峽市中級法院。中院的主審法官對張沖波很同情,在看守所親口跟他說:“縱觀你的卷宗,你是不應該坐在這里的。”但杜保乾在市里也很有勢力,并多次去找市中院院長活動,主審法官既不敢得罪杜保乾,也不愿負“錯案”責任,就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將案子發回重審。 案子發回到盧氏縣,正中杜保乾下懷。原來這些天來,杜保乾又指使縣檢察院翻箱倒柜,給張沖波尋出了一條“貪污罪”(1997年9月,張沖波與兩名同事為中藥材集團總公司購買辛夷種子,3人分掉節余開支4800元,其中張沖波分得1700元。縣紀委調查此事后,張沖波退還了違紀款額,后因張沖波寫批評稿,杜保乾指使縣紀委給張沖波弄了個“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此時,縣檢察院為了達到立案、定罪的目的,將其他兩人的分款額也計在了張沖波頭上,并認定他們為“公款旅游”,像湊份子一樣給他湊出了7000多元)。現在案子回來了,杜保乾就指令縣檢察院先撤訴,給張沖波加上“貪污罪”后重新起訴,殺他個二罪歸一。 2000年9月,盧氏縣法院第二次開庭審理張沖波案。之后,法庭按杜保乾的要求,以“挪用特定款物”和“貪污”兩項罪名,判處張沖波有期徒刑3年零6個月。審判長跟張沖波說:“這一次你要再上訴,就爭取在市中院解決問題,不要再發回,讓我們下面作難了。” 張沖波第二次上訴至市中院。市中院還是不敢公斷,去請示省高院。杜保乾聞訊后,親自到省高院活動,要求對張沖波維持原判,否則將“影響盧氏縣委工作,影響盧氏縣大局穩定”;并指使手下人以“盧氏縣人大全體代表、盧氏縣人民檢察院全體干警,盧氏縣人民法院全體干警”的名義,上書省高院,要求省高院督促市中院“盡快下判決書,以維護法律之尊嚴”。 三門峽市中院迫于壓力,在省高院的批示還未送達時,急急忙忙于2001年3月21日給張沖波下達了終審判決,改為有期徒刑兩年半。法官知道這是一場冤案,但他們說:“不判不行,判了又很冤,就從輕發落吧。” 在法院的送達書上,張沖波氣憤地提筆寫道:“我不服二審判決,我是無罪的!我堅決申訴!河南不行,還有北京!直到死!二審及一審的法官,難道你們不感到道德的羞愧和良心的不安嗎?” 不過,杜保乾以反腐制反腐的手法并沒有完全收到成效。張沖波的申訴書還沒遞交給法院,貪官杜保乾就被逮捕了。2001年8月6日,張沖波減刑6個月提前出獄。2003年12月29日,原盧氏縣委書記杜保乾以“受賄罪、報復陷害罪”被澠池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4年。 加大對反腐者的保護力度 從上面的故事可以看出,現在,腐敗與反腐敗的斗爭已經進入了犬牙交錯的時期。腐敗者惶惶不可終日,對反腐敗的警覺性及其應對水平也相應提高。平輿縣司法局干部彭國富偷錄縣公安局經偵大隊副大隊長劉文峰、縣法院民庭副庭長張亞等司法干部與劉明理密謀的鏡頭,本是為了要挾這些人為己所用,沒想到錄像帶被專案組搜出,成了自己及劉文峰、張亞等人與劉明理勾結、誣告陷害董留民的鐵證。彭國富的錄像帶在《焦點訪談》節目曝光,給當地官員上了相當生動、深刻的一課。據說平輿縣所屬的駐馬店官場現在流行“擁抱禮”:官員們私下見面,或官員與民營企業家見面,大家都要先來一番熱情擁抱,借機把對方身上摸一遍,確認對方沒帶錄音機、針孔攝像機之后,方才放心接觸。更有傳言說,某單位的一把手和二把手密商如何應對本單位職工舉報時,竟然是約在澡塘子里見面,兩人都脫得光溜溜的,誰也甭想打誰的主意,亦算得上“赤誠相見”了。 從上面兩個故事還可以看出,隨著中央反腐敗決心的增強,隨著腐敗與反腐敗斗爭的尖銳化,隨著反腐敗形勢的日益錯綜復雜,“反腐”越來越普遍地被腐敗者作為手中的利器,來達到反制對方的目的:你要反我的腐敗,我先反你的“腐敗”,把你反掉了,反“進去”了,我也就落地平安了。 可以肯定的是,今后反腐敗的力度越大,腐敗者以“反腐”為利器,反制反腐人士的可能性也會越大,并且其反噬的力度也會越來越大。 任何人都有與腐敗行為作斗爭的權利,包括腐敗者。如果董留民、張沖波等反腐人士確實有罪,那么不管把他們送上法庭的是誰,他們都應受到法律的懲罰。但是,當腐敗者網羅罪名,以“反腐敗”的名義制造冤假錯案,對反腐人士進行反攻倒算的時候,我們還是應該引起足夠的警惕、足夠的重視。 在這種形勢下,僅僅強調“加大反腐敗的力度”是遠遠不夠的。因為,當我們單單強調“加大反腐敗的力度”時,“反腐”就成了一把雙刃劍,既可能殺向貪官污吏,也可能傷害勢孤援寡的反腐人士,甚至可能導致“反腐敗的力度越大,對反腐者的傷害也越大”這樣一種局面出現。 本刊授權新浪網獨家發布,未經《南風窗》同意任何報刊及網站不得轉載,本刊保留法律追究的權利。如需轉載,請與南風窗聯系。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歡迎點擊此處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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