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的假設與市場經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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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06日 15:58 中評網 | |||||||||
西方人對人性的假設遠比我們中國人來得悲觀。西方人認為“人之初,性本惡”。認為自私自利,損人利已是人的本性,道德秩序不足以約束人們的惡行,故主張法治,以嚴格的法律管制人的行為,F代西方經濟學,就是在假設人人自利,人人理性聰明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丟掉這一假設,我們的現代經濟學體系將全線崩潰。 然而法治的前提是必須把人們的權利界定得很清楚,并把法治所需要的權力也界定
中國人對人性的假設很樂觀!叭酥,性本善”。故相信以道德禮制即可以約束人的行為,認為法治爭訟的方式沒有必要,人們通過教育,修養,道德和禮儀約束就可以規行矩步。因而發展為以道德治國為核心的人治方法。人治的前提是清楚劃分人的等級與名份,長幼與尊卑等。因此權利的不平等與權力的非制衡即成為人治的前提。這就使中國的主流文化失去了產生發達市場經濟與法制的前提條件。因為人們對權利的清楚界定和權力的制衡沒有需求,也沒有興趣。東西文化在這一人性判斷上的差別產生了制度上的根本差別,即西式的民主法治制度與東式的家長人治制度。 中國的主流文化雖然不利于產生市場經濟與法治制度,但如果給定市場經濟與法治制度,則具有儒家文化特征國家其法治成本和市場交易費用更低,因而更具競爭力。 中國人講究君一言,西方人講究紙寫筆在。因此西方的法律條文堆積如山,爭訟不斷。此類費用極高。若中國采取法治,其法治成本就會遠低于西方國家。一是中國的法律制度不必像西方那么詳細,很多方面可以用道德秩序替代;二是中國人不喜歡爭訟,講究私下了結,這就節約了許多律師與法庭費用。在市場交換方面,在具有儒家文化傳統的國家,市場交易費用更低。因為事無巨細以合同為基礎就會費時,費事失去機會。儒家傳統既然以仁、德、信、義為作人準則,這就會在市場交易中節省大量的市場交易費用以及微觀組織內部的激勵與監督費用。 這就是說,給定同樣的法臺費用,在具有儒家文化的國家其法治效果會優于具有西方文化傳統的國家;蛘哒f,在中國,以比西方簡單得多的法律條文與法治費用就能達到西方國家的同等法治效果。因為在儒家文化熏染下的中國人守本份,知天命,盡量避免爭訟,很小的法治成本就能威脅住人的惡性行為。在市場交換方面,也有類似的效果。 可見,儒家文化傳統雖不利于產生法制與市場制度,卻能更有效,更容易,更節省地實行法治與市場經濟。日本與亞洲四小龍的成功實踐也證明了這一點。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歡迎點擊此處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