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內部的六種分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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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06日 15:18 中評網 | |||||||||
任何一個組織內部,小至家庭、公司、大至國家,都少不了六種分配。這就是信息,利益,權力,權利,資源和價值。這六種分配的機制和有效性,決定了一個組織內部的動力,秩序和效率,也決定了一個組織內部的公平與和諧。 以上六種要素的分配,每一種分配都必須依照至少某一種原則。利益的分配是按勞動?按貢獻?還是按財產所有權?亦或按政治權力的高低?按勞分配就是理想的社會主義,其結
權利(rights)的分配決定組織的制度性質。權利可分為人權和產權。若人權人人平等,組織的政治制度就是民主的,自由的。反之便是獨裁的,專制的。若產權人人平等,組織的經濟制度便是共產公有的。反之,便是市場私有的。也就是說,人權的界定方式決定組織的政治制度。產權的界定方式決定組織的經濟制度。 權力(Power)的分配決定組織的憲制結構。權力的分配由權利的分配性質決定,而權利的分配則由權力的分配予以界定。如果人權是平等分配的,那么權力便源于基層,上級的權力因下級的秀托而存在。因此權力結構必然是相互制衡的。在這種憲制結構下,組織便不容易腐敗。如果人權是不平等分配的,權力便源于頂層,下極便只有服從命令的義務。這時的權力結構是服從與被服從的關系,權力之間沒有制衡。這時的組織便容易產生腐敗。 權力的結構也受產權分配方式的影響。如果產權分配是真正人人平等的,那么,從財產上說便人人是組織的主人。因此人人都會有平等的發言權。因此權力也必定是源于基層,權力結構也必定是制衡的。反之,權力必定是源于頂層,權力結構是不制衡的。 邏輯的結論似乎是在一個組織內部,產權不平等,人權便不可能平等。在國家層次上可以人權人人平等,是因為有產權人不平等發生在微觀組織內部,有微觀組織內部的人權不平等與之抗衡。 組織的運作效率必須以權力的不平均分配為前提。不然就不會有領導與被領導,管理與被管理存在。因而組織也就不能有效運作了。權利的分配方式只決定權力源于下層還是上層,決定權力是制衡的還是不制衡的。權利的平等分配并不會導至權力的平等分配,二者之間沒有必然聯系。 信息的分配有上下的垂直流動和平行的水平流動,也有不規則流動。一個組織內部沒有信息分配就沒有了決策。若信息在組織內部平均分配。那么每個人就會成為同樣有效或同樣無效的決策者了。但一個組織內部決策權力的分配必須是不平均分配的,否則就沒有了領導與被領導,管理與被管理。與此對應,信息也必定是不平均分配的。一般說來,決策權力的分配結構決定了信息的分配結構。信息的分配結對組織的決策效率起決定性的作用。一個權利平等,權力源于下層,權力相互制衡的組織,其下層便可獲得更多的信息。否則,大多信息對下層便是封鎖的。 資源分配。這里講的資源分配可以特指生產要素如產品,勞力的分配。資源可以按效益分配,也可按計劃分配,也可按需要分配,也可按權力大小分配,也可按人際關系分配,也可按市場價格分配。等等。資源的分配方式決定資源的使用效率,也決定它是否公正和公平。市場分配資源,市價分配資源,到目前為止,似乎是最有效率的,但卻不是最公平的。 最后是價值分配。任何一個組織內部都必須有一共享的價值和追求才可能發展壯大,否則就會是一盤散沙。 總之,任何一個組織內部,都會涉及以上六種要素的分配。它們之間相互聯系,相互制衡。一個組織的效率和諧,公正道德,便由它們的特定分配方式所決定。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歡迎點擊此處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