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落實憲法精神的重要舉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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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29日 02:38 中華工商時報 | ||||||||||
溫家寶總理對國務院召開的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座談會所做的重要批示,引起民企老板們的極大關注和熱烈反響。這個座談會的召開和溫總理的批示,對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 溫總理的批示有兩方面的內容,其中一方面是對今年3月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的《憲法修正案》的回應。《憲法修正案》規定,“國家保護個體經濟、私營經濟等非公有
示中強調了這一憲法精神,強調要毫不動搖地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強調要抓緊研究制定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強調要消除體制性障礙,等等。這一切充分表明,本屆政府落實憲法精神、依法行政的決心是堅定不疑的,法治政府的建設,或者說憲政的建設已邁出了堅實的一步。 溫總理批示的另一部分內容,涉及了當前的一個引人矚目的話題:在宏觀調控的大背景下,民營企業何去何從?歷時半年多的宏觀調控,初步解決了某些行業投資過熱所帶來的潛在性問題,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效。然而正如一些民營企業家所言,這一輪的調控幾乎是以民營企業作為“獨家調控的對象”,以至于民營企業家們感到自己成為“殺一儆百”、“殺雞嚇猴”的犧牲品。也許,民營企業家們的判斷并不完全準確,但透過他們的判斷可以感受到他們的心態在彷徨,在猶疑。他們的心氣,也就是統計數字所表明的“企業家投資信心指數”在下降,這是不能不引起警惕的。因此,溫總理批示指出,宏觀調控不僅有利于國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也有利于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這樣的表態,是一劑“定心丸”,是一種政策方向,更是一種莊重的承諾。 溫總理批示的兩方面內容是統一的,是上下呼應的,是不可割裂的。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既然已確定為憲法的基本精神之一,那它就絕不是權宜之計,絕不是可以隨意破壞的。無論國家搞宏觀調控,或是進行其他方面的政策設計,絕對不能忽視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根本需要,必須要一碗水端平,必須做到切實保護私有財產權,使非公有制企業與其他企業享受同等待遇,實現公平競爭。從這一意義上講,國務院召開的座談會和溫總理的批示,起到了率先垂范的作用。 落實憲法精神說來容易,做起來難。我們可以看到,在中共十六大確定了“兩個毫不動搖”的戰略決策和憲法給予了非公有制經濟明確的法律地位之后,民營企業面臨的法律環境、政策環境和輿論環境還有待改善。很多該清理修訂的限制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還在照樣執行;個別民營企業中發生的問題,被渲染,被作為抨擊整個非公有制經濟的把柄。在新一輪宏觀調控中,民營企業飽嘗“毀約不貸、提前收貸”之類的苦處,嚴重地挫傷了投資建設和生產經營的積極性。顯然,這一切已經到了非糾正不可的時候了。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大力發展非公有制經濟是國家長期的、戰略性的大政方針。把握住這兩條,再看看國務院座談會和溫家寶總理批示的精神,其意義不言自明。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歡迎點擊此處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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