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社會:一個積極意義的“偽命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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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25日 13:19 中國經營報 | |||||||||
作者:李文釗 據《中國青年報》7月19日報道,中國社會正處于轉型時期,其特征表現為結構轉型與體制轉軌的同步啟動,即在實現以工業化、城市化為標志的現代化的同時,還要完成從以計劃經濟為特征的總體性社會向以市場經濟為特征的多元化社會的轉變。在這一巨大變遷過程中,中國社會也正在進入一個風險社會甚至高風險社會。
這并非聳人聽聞。2003年的SARS事件,2004年的禽流感暴發事件,北京安徽SARS事件,近日暴雨導致北京城市交通癱瘓,供電短缺影響整個城市的快速發展,以及各地頻發的導致重大傷亡的災難等等,似乎也證明風險社會已經來臨。 其實,人類社會的歷史就是與風險做斗爭的歷史。這樣看來,“風險社會”本身是一個偽問題。然而,“風險社會”提出還是有其積極意義,它預示著社會整體意義上的風險提高,是對風險質和量的一種規定。 為什么社會從傳統向現代轉型過程中,會出現“高風險社會”呢?其實,原因很簡單,這主要是由風險自身所包含的內容決定的。一般而言,人類社會的風險主要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是微觀風險,或者稱之為個體風險,這種風險影響范圍較小,不具有傳遞性,而且擁有明確的承擔主體,如個人風險、家庭風險、組織風險等就是其典型代表。一部分是宏觀風險,或者稱之為集體風險,這種風險影響范圍較大,具有流動性和傳遞性,并且沒有明確的承擔主體,如社會風險,公共風險就是其典型代表。 不過,這兩種風險并非截然分離,兩者之間存在緊密聯系。一方面,微觀風險是基礎,是根本。如果每一個微觀主體都能夠承擔其應有風險,那么微觀風險不僅不會轉化為宏觀風險,相反還會減輕宏觀風險。這就是為什么在一個國家,即使經濟接近崩潰,如果那個國家的人民具有很高的風險承受力,仍然不會發生經濟危機和金融危機。反之,微觀風險既有可能轉化為宏觀風險,甚至有可能加劇宏觀風險。這就是為什么一個十分強大的國家,在小小危機發生時,迅速崩潰的原因。 傳統社會本質上是一種封閉性和迭代重復性社會,每一個人都生活在一個封閉的團體內,與一些固定的人進行交流,這種交流是各方面的,既包括經濟方面,也包括政治方面,更包括情感方面。在這樣的環境之下,作為理性行動者的個體很難將風險轉嫁給其他個體,每一個個體將利用自身資源和智慧減少微觀風險。此外,整個社會存在嚴格控制體系,每一個個體都在社會的控制之下。在這樣的社會,“微觀風險”很難轉化成為“宏觀風險”;即使“宏觀風險”發生,也可以及時加以控制。 現代社會本質上是一種開放性、匿名性和流動性社會,每一個都生活在一個開放的團體中,每一個人都要與各種各樣的人打交道,并沒有固定的聯系群體。在經濟方面交易的伙伴,不同于政治方面交易的伙伴,更不同于情感方面交易的伙伴。作為理性行動者的個體很容易將風險轉嫁給其他個體,每一個個體沒有動力利用自身減少降低微觀風險。 此外,在從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轉型過程中,舊有的控制體系已經打破,新的控制體系下沒有建立。在這樣的社會,“微觀風險”很容易轉化成為“宏觀風險”;“宏觀風險”本身控制能力較弱,一旦發生“宏觀風險”,不僅不容易控制,反而會加速“微觀風險”。“微觀風險”和“宏觀風險”相互加強,相互促進,必然會形成“風險社會”。 要改變這種格局,減少整個社會的微觀風險和宏觀風險,這就需要改革風險承擔體制,打破風險“大鍋飯”,形成風險與收益均衡的風險承擔體制。 嚴格區分微觀風險和宏觀風險。通過改革風險承擔體制,使得個人或者組織成為微觀風險的承擔者,避免風險轉嫁,即個人將風險轉嫁給組織,組織將風險轉嫁給社會,社會將風險轉嫁給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將風險轉嫁給中央政府。這樣,個體就會權衡“微觀風險”,利用自身資源降低“微觀風險”。 與此同時,政府作為公共風險的承擔者,要明確將宏觀風險作為其職責,而不能夠過多地承擔微觀風險的職責。這樣,政府就會權衡“宏觀風險”,利用公共資源降低“宏觀風險”。 建立宏觀風險的分立和協調機制。宏觀風險雖然是一種集體意義上的風險,但本身并不是鐵板一塊。正如公共物品存在層次性一樣,宏觀風險也存在不同的層次性。宏觀風險管制體制改革同樣需要打破風險“大鍋飯”,建立明確的責任追究機制。例如,在城市管理中,要明確區分條條和框框的風險管理責任,避免相互扯皮,相互推諉,從而加大“宏觀風險”。在政府間關系中,要明確區分各個層級的政府間風險承擔責任,既要避免下級政府向上級政府轉移風險,同時也要避免上級政府向下級政府轉移風險。此外,各級政府還要建立科學的風險管理體制,這一體制應該包括風險預測、風險規劃、風險處理、風險緩和以及風險恢復等各個環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