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么使人變成巨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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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16日 15:35 中評網 | |||||||||
盛洪 最近讀張巖先生的《〈山海經〉與古代社會》,其中提到“神”其實就是上古時期人們對部落或其精神象征的稱呼。神與神的戰爭就是部落與部落之間的戰爭;神與神的愛情則是部落間的聯姻,所謂“神話”就是部落間恩恩怨怨的動人故事。類似地,一部科學史經常表現為一些才智超群的個人的歷史,這些人又經常愛說他們是“站在巨人的肩頭”。仔細
對科學史的觀察使我們相信,科學這種“生產”知識的事業表現為一種制度。而制度,我們知道,就是人與人之間的合作方式。當借助于溝通,人們之間傳播和分享知識時,就開始了人與人的大腦之間的合作。由于不必每個人付出發現知識的直接成本,整個社會獲得了節約的好處。當然這只是有關知識的最初級的合作。實際上,一般而言,絕大多數人在智力上沒有太大的差別;并且即使最有天賦的人,也是“理性有限的”,不能在知識創新上包打天下。所以所謂知識的傳播一般不是單向的,而是多向的。正如我們在物質產品生產的社會分工中看到的那樣,人們也依據自己的比較優勢進行著知識“生產”的社會分工;正如我們在商品市場上所看到的那樣,人們也在用自己的知識去交換他人的知識。除了利用“比較優勢”實現人們之間的知識互補以外,資源優勢相近的、“生產”同一類知識的人之間還存在著競爭。一般而言,“較好的”理論會有更多的人接受,從而有著更大的“市場”;“較差的”理論則可能會被淘汰。為了在“市場”中“銷售”更多的知識復制品,人們有著改進自己理論的動力。這種類似于市場制度的有關知識交換和競爭的制度,使知識的“生產”和“消費”變得更有效率。 當然,這只是一個近似的類比。由于知識的特性,有關知識“生產”的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偏離或超越了一般的市場制度。當兩個學者在討論學術問題時,他們沒有必要以貨幣為中介;一種知識“產品”的生命,可能要遠遠長于任何物質產品;由于知識的可積累性質,人們不僅與同代人交換知識,也可以與所有歷史上的天才思想家交談;當人們以辯論或批評的形式進行知識間的競爭時,可能會同時激發雙方的靈感;任何一種“好”的知識,不見得與企業推出的好產品一樣,馬上會得到市場的承認,它往往經過長期的實踐驗證才能被社會中大多數人接受,因而為社會貢獻“好”知識的人,未必會在當世得到社會的回報;有時對人類有價值的新知識由于與傳統發生抵觸,本應獲得獎勵的人往往遭到迫害,如布魯諾、哥白尼等。 由于上述的種種特性,有關知識的制度比一般的市場制度更為復雜,從而對這種制度的探索要經歷一個長期的艱辛歷程。在人類歷史的某些時候,既有妨礙知識交流的清規戒律,也有壟斷“知識市場”的文化專制,還有互相“殘殺”的惡性競爭。人類的演進,總是和知識制度的演進同步展開。尤其是近代以來,有關知識的制度在不斷改進。這包括原則層次的改進,如更為寬容和自由的學術氣氛,更為公正的批評和反批評規則;也包括組織層次的,如現代大學的創立,學術刊物的涌現,各種基金會的支持;也有具體學術規范的演進,如更為嚴格的學術定義,更為嚴謹的邏輯要求,以及規范化的論文格式等等。這些制度方面的改進,都使得有關知識的交換與競爭變得更有效率。由于這樣的制度存在,一個人才可能借助于整個社會的力量,借助于人類歷史的全部積累,進行更高層次上的創新。反過來,整個社會在知識“生產”和積累上,就可以達到所有個人獨自努力的總和所永遠達不到的境界。由制度所煥發出來的社會知識創造力,以及由知識增長帶來的經濟社會發展,是任何個人都無法想象的。將大腦聯合起來的社會就像一個巨人。 因此,當我們談論知識經濟時,切不可以為知識是可以用錢買來的,也不要寄托于一、兩個天才人物的偶然出現。真正有價值的,既不是一堆圖紙,也不是若干配方,而是那個使社會能夠有效“生產”知識的制度。如果說,在上古時期,人們無法明白那種由人的合作而產生的超越力量從何而來,從而想象出“神”的概念的話,在今天,如果我們還不能理解使人變成巨人的制度,就只好把微軟的標志當作自己的圖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