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洪答黃春興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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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16日 15:23 中評網 | |||||||||
盛洪 春興兄: 首先應該感謝你的提醒。作為一個學者,應該小心翼翼地避免政治化的闡述,當不得不涉及時,應多加限定。當然這并不妨礙,我用學術語言對“一國兩制”加以肯定。也許
我很高興春興兄和我一樣看到了契約論在解釋國家起源時的困境,并且提供了布坎南的補充解釋。其實布坎南作為“公共選擇理論”的大師,很自然會看到“一致同意原則”的邏輯缺陷。記得汪丁丁去年拜訪布坎南時,也涉及到了這個問題。即達成合約前的文化認同問題。我的推論是,如果把國家形成看成是一個社會契約,則必然存在一個前國家的“政治文化傳統”(具體可見我的文章“合約的起點”,見附件)。和我上一篇文章相關的是,這種“政治文化傳統”是決定投票范圍的主要因素。近來對上古史研究的進展告訴我們,這種前國家政治傳統不僅是理論家的猜測。譬如張巖先生的近著《《山海經》和古代社會》,就生動地描繪了中華民族早期的國家,是怎樣從原始神權及其整合中演化出來的。在國家出現以后,這種傳統并不是消失了,而是繼續存在。它仍是這個國家進行政治活動的憲法意義的文化基礎。 談到傳統,春興兄和我似乎應該有共識。不僅諾斯有所謂“路徑依賴”,哈耶克也經常“傳統”不離口。在自由主義經濟學看來,“傳統”恰恰是“自由”的結果(又可見的我另一篇文章“怎樣用自由保衛自由?”,見附件),它是在我們之前世世代代的人自由互動的產物。不過我雖然佩服春興兄在學術邏輯上的嚴謹,但也發現了疏忽的地方。如“不論馬關條約如何簽訂、不論歷史如何形成,臺灣的未來是新生一代自己的未來,不是先祖能為他們預設的未來”。我想春興兄清楚,無論不同學派側重如何,未來與過去,傳統與創新,總是不能完全分開。創新即我所謂“傳統邊際上的創新”。這種創新能否成功,又涉及到“為何創新”與“什么傳統”的問題。創新的原因,是環境發生了變化,使得傳統變得不合時宜。中華民族經過一百多年的流血奮斗,在接近二十世紀未的時候,兩岸都在經濟發展上取得了成就,在這種“時宜”下,兩岸新生代應該怎樣調整他們的傳統呢? 再談“什么傳統”。傳統之所以有巨大的正面含義,其實包含這樣的假定,即“壞的傳統”或傳統中的“壞的部分”會隨著時間被淘汰掉。道理是,壞的部分會有損于傳統覆蓋的人群,他們從自己的利益出發,也會拒絕壞的傳統。如同好的傳統會使我們今天受益,壞的傳統會使我們今天受損。有不同的傳統,就有不同的未來。這不同就象美國憲法和馬關條約那樣大。其實主張臺獨的人也不象春興兄所想的那樣,只是“面向未來的新生代”;是他們提醒了我傳統的重要性。只是在我看來,他們把馬關條約當作臺獨的合法性起源,是在繼承一種“壞的傳統”。如果真在這個基礎上建立了臺灣獨立國,從根上就不正。如果我們承認馬關條約有什么正義性的話,不僅是對兩岸人民的褻瀆,而且是對歷史正義和人類良知的褻瀆。建立在這樣基礎上的國家,她的人民能夠挺起腰桿主張正義嗎? 春興兄在后面提到美國從英國獨立的問題,不知是否對今天兩岸關系有什么意義。但總體來看,我們似乎有一個很深刻的分岐。從當下層面看,我和春興兄是一致的。即從經濟結果去判斷。如統一還應該促進管制的減少。這當然又增加了統一的理由。我馬上可以說出來的,就是會減少兩岸交通的管制(三通問題),減少臺灣有關對大陸投資的管制,當然還有,由軍事對峙導致的管制。但接下來,我不同意將英國人管制美國貿易與美國人自己管制看成一樣壞。我雖敬科斯教授為老師,一看到你的引文,我很快就想到他那至今未改的英國口音。我想同是貿易管制,誰來管制也很重要,結果是財富分配的不同。這種區別不僅可以影響到人民具體的福利,更涉及到正義性。到這里,經濟學家不見得要停下腳步。其實作為一個制度經濟學家,我們恰恰應當有更寬廣的視野。我們不見得要從一時一事的得失來判斷一個制度是否有效率,我們更要看這一規則對人們以后的行為發生什么影響,即要從多次博弈的結果來判斷制度的有效性(可參看我的“什么是文明?”)。這種取向把經濟學與正義性結合了起來。 美國革命的正義性,從大背景看,應包括反殖民主義;具體而言,就是反抗財富分配的不公正,以及相關的政治壓迫。反觀中國,近代以來抵抗外侮都唯恐不及,還沒工夫壓迫別人;相反,她受壓迫的一個重要形式,就是國土被割裂。臺灣問題本來就是不正義的殖民主義時代的遺產。就今天而言,也根本不存在實際的來自中國大陸的“壓迫”;相反,大陸政府卻給了“臺胞”不少優惠政策。因此,主張臺獨的人根本不可能將他們的主張提升到美國獨立宣言的境界。 當然我在更多的方面同意春興兄的意見。如春興兄所講“尊重少數”。一致同意原則正是為了避免“多數暴政”,也就是尊重少數。我要補充的是,尊重少數的一致同意原則有一個重要的傾向,就是“尊重現狀”。極端而言,只要有一個人不同意改變現狀,就不能改變。它的含義是,盡管有人不喜歡現狀,但與“未來的狀態”相比,究竟還有可容忍的確定性(兩國論之前的兩岸狀態應是如此);而改變有可能帶來我們無法預料的損害。因此,由“尊重少數”和“一致同意原則”,我們可以得出一個許多人都奇怪的推論,即在統獨分岐較大時,最好不要投票。在投票程序被過度神化的今天,這種說法也許不被很多人接受。但不少事實告訴我們,投票只是解決沖突的一種方式,尤其不是解決統一或分裂問題的恰當手段,它有時甚至會加速暴力的介入(如美國內戰和南斯拉夫解體的戰爭)。也許,“尊重現狀”,“減少管制”,“加強溝通”,以待時機,是最為明智的。 最后讓我再一次向春興兄表示敬意。春興兄從容而冷靜的批評風格給我營造了一個進入討論的良好氛圍,使我更加堅信我們之間本來就存在著一個共同的文化基礎,使我們能夠就這個容易讓人情緒化的話題進行對話。而對話將使我們逐漸靠近。 1999年12月27日 轉載自天則經濟研究所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