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今報:“程序罰單”可借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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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15日 15:53 沈陽今報 | |||||||||
背景事件:據報道,美國環保署為“杜邦公司瞞報可能致癌材料”開出近3億美元的“程序罰單”,其原因在于,杜邦公司違背了美國有關法律關于“一經發現某些物質可能對環境和人體造成危害,企業必須將相關信息向美國環境保護署匯報”的程序性規定。 因為一個“匯報程序問題”,環保署就要開出一張面額3億美元的罰單,為了給杜邦等企業傳遞一個“法律規定必須遵守”的信息,就讓杜邦公司付出如此慘重的代價,這對于
在美國這樣的西方法治國家中,程序被認為是確保公平和正義不可或缺、不可逾越的關鍵性門檻。他們認為程序是公正的基石,沒有程序的正義就不可能有實體的正義,實體正義必須由正當程序來保障的同時,正當程序本身也具有正義價值,因此,在他們看來,程序的正義比實體正義更重要。其實,這個法治理論已經成為現代法治理論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被許多法治國家所接受,我國法律界也普遍予以接受。反觀我國環保及其他法律的制定與執行,往往忽視程序性問題或對此未予高度重視。一是沒有類似的匯報程序規定,即使有相關規定,對違反匯報程序也沒有規定比較到位的處罰措施;二是我國對違反環保法規的行為處罰力度不夠,不僅不能對違法企業起到警示作用,甚至對受害者的賠償和補償也很難到位,從而導致環保法律權威不足,尊嚴不夠,不能發揮較好的規范作用。比較而言,美國環保署開出“程序罰單”的做法,很值得有關方面借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