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區域電力監管局設立 電力腐敗宜釜底抽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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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07日 08:04 21世紀經濟報道 | |||||||||
日前,根據國務院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批復,電監會設立華北、東北、西北、華東、華中、南方6個區域電力監管局。 區域電監局作為電監會的派出機構,由電監會垂直領導,其主要職責是:依據電監會授權,監管電力市場運行,規范電力市場行為,維護公平競爭;監管轄區內電力企業和電力調度交易機構;負責轄區內電力行政執法、行政處罰和行政訴訟等事務;依法查處轄區內
六大派出機構的設置是繼電監會成立之后,電力改革的又一實質性進展。這種“大區設置、垂直監管”的形式,不僅可以使電力監管得到有力的貫徹,而且進一步打破了省界壁壘,奠定了區域市場建立的基礎,成為全國統一市場建立的關鍵環節。 電監會屬于行業縱向監管機構,它的基本職責是監督電力企業及整個電力系統的運行效率,并負責處理構成這個系統的有關各方的利益關系。它的管理對象是電力企業的經營行為,管理手段是違規處罰和事前監督。 可以說,電監會產生的本身,就是對壟斷的一種約束。在電力產業鏈中,共有四個環節:發電、輸電、配電、售電。就我國目前的電力市場而言,發電、售電是可競爭環節,而中間的輸電、配電兩個環節,因其自然壟斷的特征,仍未放開,這也是所有已通過電力市場化改革的國家之普遍模式。對于取得壟斷專營權企業的監管,是監管機構存在的本原。 在國務院的“三定”方案中,第九條規定:“按照國務院的部署,組織實施電力體制改革方案。”因此,在我國整個電力體制轉軌時期,電力監管機構不僅是電力市場及輸、配電企業的監管者,同時也是電力體制改革的主導者。 之前的電力體制改革可分為三個階段:1985年以前,國家獨家壟斷經營電力市場,電力處于供不應求的狀態;1985年國家允許和鼓勵多家辦電,部分開放了發電領域的市場準入,電力短缺形勢迅速扭轉,并出現一些地方獨立電廠,但原電力部仍存在政企不分、垂直壟斷的問題;1997年后,國電公司成立,在中央層面,政企分開得到解決,而廠網垂直壟斷的問題卻開始突出,國電公司所承擔的“廠網分開、競價上網”的任務根本無從實現。 作為中國電力的生產及運營者,彼時的國電公司繼承了原電力部下屬的五大區域集團公司、七個省公司和華能、葛洲壩兩個直屬集團,在全國電網、發電和供電資產中,分別占據100%、45%和70%的份額,掌握著全國電力行業2.5萬億元資產中的1.8萬億元,是為當之無愧的“巨無霸”。 2002年3月,國務院正式批準了以“廠網分開、競價上網,打破壟斷,引入競爭”為宗旨的國務院5號文件,即《國務院關于印發電力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這次電力行業改革和重組的重要內容,就是對原國電公司的橫向(沿地域)和縱向拆分(廠網分開)。同年12月29日,原國家電力公司的電網、電源及輔業資產相應被兩家電網公司、五家發電集團公司和四家輔業集團公司所取代。至此,整體電力市場高度壟斷造成的效率低下及其背后驚人的腐敗開始浮出水面。 根據國家審計署的披露,國家電力公司原領導班子決策失誤造成78.4億元重大損失,損益不實78億元,同時還有45億元的國有資產流失,涉嫌個人經濟犯罪12起,涉案金額10億元,違法違規金額高達211億元。 電監會的產生,是第四次電力改革最重要的成果。日前,《電力監管條例》已完成起草并遞交國務院,這份電監會“安身立命”的文件,將成為持續推動電力改革的依據。在六大區域監管局的協同下,進一步減少準入壁壘、規范準入監管同時開放發電市場,是電監會工作的要義,對于電力行業所存在的壟斷和腐敗,也將起到釜底抽薪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