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航班延誤補償標準會否演變成統一壟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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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07日 07:41 中國經濟時報 | |||||||||
■徐冰 響應民航總局的“號召”,深航已經率先出臺了航班延誤的補償規定,國內各航空公司近期也都將出臺相關的補償細則,對于飽受延誤之苦卻得不到補償的旅客來說,這當然是一個可喜的“階段性”成果。盡管對具體的補償標準尚存可議之處,但堅冰已破,邁出了第一步,就有望邁出第二步。
但是,如何邁出“第二步”,卻需各方慎重思量。 據《信息時報》報道:有消息說,目前南航、國航、東航三大航空公司準備在近日聯手發布統一的補償標準。 當然,報道同時也說,“這一說法并未得到最后證實”。可從報道看,這種“聯手”“統一”的意向未必不會成為現實,“南航對此并沒有明確承認,只表示大家有這個意向,但并未最終確定下來。該人士說,由于各航空公司不希望這個補償標準成為惡性競爭的一種手段,因此希望在標準方面能相互‘溝通’一下。” 借鑒別人好的經驗,自然需要提倡,可許多事情,的確還要“一分為二”地看。對于三大航空公司在補償標準上搞“強強聯合”的“意向”,我預感恐怕并不一定是什么好事。 我的“恐怕”就在于,這種“統一標準”,弄不好就成了一種“統一壟斷”。我國目前的航空市場,并不是一個充分競爭的市場。雖然就機票價格來看,各航空公司主意都大得很,有時候競爭得似乎挺“惡性”,可實際上,因為有民航總局的愛護,“惡性”往往在關鍵時刻被制止。所以,根本上來講,還是一個統一市場,還是“有限競爭”。也因此,壟斷依然是目前國內航空業的最基本的“底色”。由于壟斷不僅可以“保本”,可以取得可觀利潤,最起碼,也可以把損失降到最低,從骨子里,只要有機會,任何人都是很愿意“壟斷”一下的。 何況這一次還真有機會。以往在機票價格上大家缺乏“溝通”,是因為那是在想辦法掙錢,誰都不愿意把掙錢的高招“溝通”給別人。這次的補償標準卻是在往外掏錢,自然誰都不想多掏。但是,由于總局已經表了態,錢肯定是要往外掏,不得不掏又都不想多掏,相互“溝通”一下,也就很容易成為“共識”。 從理論上講,也并不是不可以有一個“統一標準”,問題是這個“統一標準”應該是包括消費者的各方討價還價統一而來。但目前的情況卻是,民航總局明確讓各航空公司“自行”制訂標準,實際也就是“自行”說了算,消費者的意愿并沒有被考慮在內。這明顯是“補償標準”最大的硬傷。既然標準可以“自行”,“統一”或者說“壟斷”標準,當然也可以“自行”了。就那么幾家航空公司,“溝通”一下還不很容易?何況,以前掙錢的時候也曾想“溝通”一個好價格,輪到掏錢了,“溝通”豈不更爽? 當然,我也不排除有的航空公司為了爭奪客源,“自行”把標準定得很讓人滿意的可能。但實在無法完全寄希望于此。在缺乏強有力的制衡力量的格局下,龐大的消費者一旦與航空公司發生沖突,仍然不得不單打獨斗。這是航空公司一個天然的優勢。對這個優勢的認識,從能夠“自行”制訂補償標準上就可見一斑。同時,優勢意識還表現在,對于補償,似乎沒有哪個公司把它當作發展自己的機會看待。反而擔心“溝通”不好可能出現“惡性競爭”。 但惡又能惡到哪去呢?有民航總局在背后看著,天下亂不了。我斗膽猜一下,總局既然可以讓各家公司“自行”,保不準早料到了惡不起來,即便就是惡起來了,到時候總局還可以出來維護一下市場秩序。 但這樣一猜,我卻感覺總局有點過于“老謀深算”。對民航的問題,總局應該看得很清楚。既然出臺一個挺好的規定,為何不弄得更加嚴密一點呢?為何不主動邀請代表消費者的機構參與呢?讓各公司“自行”,顯示了對市場的尊重,把消費者加進來豈不更尊重了市場?何必弄得自己有可能收拾爛攤子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