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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業的專利之爭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05日 16:59 《中國科技財富》

  一流企業賣標準,這已經是共識。可以賣的標準更多的表現為專利。在知識密集的IT業,專利往往是商業競爭的核心。擁有專利,意味著擁有進入壁壘、合作籌碼或者打擊對手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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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初被收購流言弄得不勝其煩的SUN,在4月份終于爆出了大新聞:接受微軟開價16億美元,就專利和反壟斷官司與微軟達成協議。協議的重點是微軟向SUN支付9億美元解決專利問題,同時雙方就彼此使用對方的專利達成了共識。

  據報道,SUN與微軟的協議達成頗具戲劇性。以牛仔形象聞名全球IT界SUN公司CEO McNealy首先給微軟CEO鮑爾默去了一個電話,于是這個戲劇性的協議就開始了運作。只不過后來因為微軟在歐洲的麻煩,這兩家公司沒有懸念的協議被晚到4月才被公布。

  在SUN官方的網站上,這個協議達成被描述成了正義凜然行為:為了降低客戶的成本和系統的復雜性。但是IT評論家們的評論從來都是這么有穿透性:SUN和微軟的和解,骨子里與SUN近期營收欠佳,大額虧損有關,更重要的是SUN和微軟都要面對一個共同的敵人Linux。

  回顧更早些時候SCO狀告Linux的內幕,這個和解就不會因為McNealy“正義的牛仔”形象而分外詫異。SCO狀告Linux內核侵犯了其專利。其實狀告之初就事有蹊蹺,Linux發展多年,SCO狀告Linux應該早就開始,為什么現在冒被狂熱的Linux開發者痛恨的風險,打這場未必有利可圖的官司。后來曲折的細節才被挖掘,原來為SCO買單的大老板還是微軟這個巨頭。

  SUN和微軟的恩怨起始于SUN的編程語言Java。Java一次編程多次運行的好處并沒有給SUN帶來多少利益,倒是IBM通過Java和Linux找到了對付微軟的利器。當微軟宣布拒絕讓SUN的Java虛擬機在windows平臺運行時,SUN首先的反應就是拿起專利和反壟斷的武器和微軟見個高低。但是現在SUN發現自己的槍口有點偏離目標,在連續營收下降,巨額虧損的鎮靜劑作用下,牛仔火爆的脾氣也開始冷卻。于是McNealy要與鮑爾默敘同學舊情也就順理成章。

  其實早從2001年開始,與SUN同列UNIX陣營的IBM就開始悄悄行動起來,逐漸從封閉的UNIX平臺向開放的Linux平臺過渡,現在IBM開始收獲當年在Linux的播種,SUN則嘗試累計虧損44億美元的痛苦。而微軟隱秘地支持SCO控告Linux也好,與SUN妥協也罷,其實目的都只有一個:Linux。而SUN則是收了錢,同時借助Java在企業級市場籌碼,換來了微軟.net平臺的人氣。

  透過這場眼花繚亂的表演,商業利益的鐵律或明或暗,但是牛仔鐵漢McNealy也不能免俗,利益畢竟是CEO的職責。

  英特爾低下高貴的頭

  和SUN、微軟的10年恩怨了卻不同,英特爾是處理器甚至IT行業的貴族。長期高速發展和很高的毛利率,壟斷全球處理器市場并開始把手伸到通訊、智能設備領域。英特爾沒有營收的困惑,更沒有虧損的憂慮。但是英特爾還是為一場還沒有結束的專利官司,向Intergraph這個名不見經傳的小公司支付2.25億美金。

  錢對英特爾而言不是問題,問題是英特爾這個處理器領域最具技術領先性的公司,必須要向一個小公司支付處理器專利費。在Intergraph的網站上,有著近乎編年史的專利官司詳細資料。英特爾支付專利的緣由,也是因為開發的被稱為安騰處理器家族而用到的并行處理技術。

  遺憾的是英特爾安騰處理器的命運并不如它的前輩一樣,出身之初的2001年就遇到全球經濟不景氣,更要命的是安騰并不是一款向下兼容的處理器,而是采用了一種叫EPIC(顯性并行計算結構)的技術。而正是這種結構侵犯了Intergraph PIC(并行指令計算)的專利。Intergraph公司2003年的銷售額不過5億美金,PIC是1992年開發C5處理器而申請的專利,現在因為Intel的專利官司而得到了豐厚的回報。

  其實Intergraph狀告的對象是戴爾這樣使用安騰芯片的服務器供應商,但是聰明的戴爾早就與英特爾簽署了免責條款。意思就是戴爾不會因為英特爾芯片的法律問題而承擔責任。Intergraph公司已經明確表示,并不會因為英特爾的大方就此結束專利官司。在Intergraph下一個指控名單上,赫然列著IBM、HP等英特爾的合作伙伴。近兩年,Intergraph公司的主要利潤來源就是專利訴訟。

  在Intergraph網上,Intergraph公司關于高性能計算的專利還有“CLIPPER”,Intergraph公司認為Intel公司早在奔騰的生產中就侵犯了其專利。最后的結果與此相似,1997年以Intel支付3億美金而了結。有同樣命運的還有AMD和TI,幾乎世界主要高性能計算芯片供應商都成了Intergraph公司審查的對象。

  美國聯邦巡回上訴法院主審法官威.馬凱的解讀可能更接近于事實:威.馬凱認為大公司其實并不特別需要專利制度,他們需要專利的目的是作為保護措施。這個保護措施是為了對抗一些小公司,他們可能發明公眾需要的技術并獲得專利,但是這種專利并不是為了用在生產線上,而是為了迫使大公司與其談判。

  顯然英特爾并沒有完全聽懂馬凱法官的話,或者雖然聽懂了仍然很不小心的上了Intergraph的船。

  惠普落井下石

  惠普與Gateway的專利官司,按照華盛頓郵報標題的理解:惠普欲獨霸PC市場。惠普與Gateway的官司起源于兩起收購,這場官司的來源是惠普收購的康柏數年前狀告Gateway收購的eMachines,按照當時達成的和解,eMachines是要向康柏支付相關的專利費。但是作為新主人的Gateway并不樂意支付這筆費用,結果自然是對簿公堂。

  說惠普要獨霸PC市場,現在顯然還很勉強。全球市場的老大是戴爾而不是惠普。惠普之所以要打這個官司,正如評論家所說,提高惠普專利的財務貢獻。為此惠普成立的新的知識產權部門,強化技術授權的管理。但是IDC的分析師Roger Kay認為事情并不那么簡單。Gateway在2003年財年已經虧損5.26億美金。而在2001年,Gateway和當時的康柏、戴爾同為美國市場三強,是康柏、戴爾的有力競爭者。

  去年惠普以微弱差別在全球市場落后于戴爾,惠普趁Gateway危機時將其送上法庭,很可能理解成一種清場行動。

  Meta集團分析師Steve Kleynhans表示:“目前,PC制造商乃至整個IT界對知識產權價值的認識相當深刻。尤其是像惠普這樣的大型企業,他們在技術研發領域投入了巨額資金。惠普此舉并不僅限于阻止競爭對手使用其專利技術,同時也希望通過維護知識產權來獲得持續利潤。”

  Roger Kay解釋說,通常像惠普和Gateway這樣級別的公司有專利糾紛,應對的辦法就是相互授權。曾經的PC強人Gateway也擁有大把專利,遺憾的是從公司開始走下坡路后,現在要找出打動惠普的專利非常困難。

  女強人卡莉——惠普的CEO攻擊性勿庸置疑,一如當年惠普和康柏的合并,這次面對Gateway時,惠普不會手軟。有分析師認為惠普這樣做開了一個不好的先例。分析師判斷的依據是“這個官司突出表明PC市場的價值被攥在少數人的手中”,目前還很難預測官司的結果。但是Gateway雪上加霜確實很明顯。盡管Gateway還是惠普支柱業務打印機的重要合作伙伴。

  任正非的“灰指甲”

  2004年初發生在美國的幾場官司有讓人隔岸觀火的機會,但是回顧一年前中國企業華為在美國遭遇的專利官司阻擊,多少能品出多余的味道。這個味道就是對平常商業官司的態度。

  思科狀告華為,用華為的話講是“華為國際化的步子有點操之過急”。思科起訴華為時,華為的產品在美國不過賣了10余臺,屬于忽略不計的業績。但是思科股東心間自有針刺的敏感。正如商業周刊的評論:華為的低價銷售行為威脅了思科過70%的毛利。思科起訴華為也就自然而然。

  關于這次專利紛爭的實質,任正非有很精辟的比喻:灰指甲。任正非說思科起訴之初,一些人認為華為全身上下都是黑的,洗洗后又成了灰的,后來大家幫幫忙,結果是并非全身上下都是灰的,只有一個腳指甲是灰的,這個灰指甲華為自己拔掉了。

  任正非說的洗,一個方法是華為每年有高達銷售收入10%的研發投入,證明了華為不可能有什么原罪;其次是一位美國大學教授在華為北京研究所充分研究了代碼后的證詞,這是美國專業人士的判斷。但是最關鍵的還是3Com董事長的證詞,這并不是一般人的證詞,而是以太網發明公司董事長的證詞。而3Com和華為在官司后宣布合資,則是更強有力的證明行動。

  從戰術上講,華為的應對非常成功,結果也不錯,雙方和解。從戰略上講,華為操之過急的判斷依據在于,現在并不是華為打到思科老家的最佳時機。

  從技術上講,思科給華為設置的“灰指甲”是思科的一種私有協議。由于思科在網上運營設備領域占據絕對領先的份額,華為新產品要想打入這個市場,就必須兼容這個協議。這是華為或者其他后來者繞不開的關口。

  從國內企業的整體水平來看,華為無疑是最注重專利保護和技術原創的公司之一。但是當華為剛把腳邁到美國市場時,一不小心就被抓住了“灰指甲”。類似的經歷日本公司也有,不過時間要回溯到六、七十年代。現在的日本公司,已經能夠嫻熟的運用專利武器爭取商業利益了。有統計數據為證:2004年初,美國專利商標局公布了2003年度獲美國專利最多的10大公司,它們依次排序為IBM(3415件)、佳能株式會社(1992件)、日立公司(1893件)、松下公司(1786件)、惠普公司(1759件)、米克倫技術公司(1707件)、英特爾公司(1592件)、菲利浦公司(1353件)、三星電子有限公司(1313件)和索尼公司(1311件)。

  分析人士指出,日本公司的專利技術含量并不都是那么高,日本公司通常會將專利拆分成幾個去申請,這樣在數量上能夠占據優勢,最關鍵的是這給潛在的對手一個威懾,官司并不只是美國人會打。

  遺憾的是中國公司在此方面還差之甚遠。要到美國去玩這個游戲,中國企業還要積攢足夠的專利砝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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