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證券報》:加強信貸管理遏止金融大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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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02日 11:11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2003年度審計"清單"披露的金融案件令人震驚。上海那個叫姚康達的人怎么就能從工商銀行一個支行獲得7141萬元住房貸款;一個民營企業主靠編造虛假財務報表、與銀行內部人員串通,竟然從一家銀行貸款74.21億元;更驚人的是,交通銀行錦州分行與當地三家法院聯手,用偽造的法律文書上報交通銀行總行,核銷175戶企業的"不良"貸款2.21億元,而被核銷的企業繼續歸還的貸款本金及抵押資產的變現收入,被該行全部存入"小金庫"。這些天文數字的金融案件以及其中內外勾結作案的情況,是普通百姓們做夢也想不到的。
近年來,國有商業銀行重大違法違規問題和經濟案件時有發生,而且呈現出新發案件多、涉案人員層次高、涉案金額大的特點,暴露了商業銀行信貸管理方面存在的巨大漏洞。一些銀行的分支機構依法經營意識不強,內部監督控制機制不健全,特別是對一些分、支行的"一把手"管理監督不力,致使重大違規違法行為"暢行無阻"。實施有效的金融監管、保證銀行體系健康運行,是建立良好穩定的宏觀經濟環境的關鍵環節。對于我國這樣一個直接融資還欠發達、經濟發展主要依靠銀行貸款拉動的大國經濟來說,金融活動一旦失控,必然破壞宏觀經濟的穩定,導致經濟大起大落,嚴重破壞政治、社會的穩定,銀行也將因此形成大量不良資產,付出沉重的代價。實施有效的金融監管,加強信貸風險管理,確保銀行安全穩健地辦理授信,審慎、高效地發放和管理好每一筆貸款,是維護金融安全和國家穩定的必然要求。 遏止金融違規違法案件,必須嚴格執行法律法規以及銀行內部一系列管理制度。要根據中央關于宏觀調控的統一部署,嚴把信貸發放的閘門,整頓金融秩序,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堅決制止一些金融機構有法不依、有規不循的問題。對于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的金融機構,應認真分析原因,分清責任,研究制訂整改措施,嚴肅處理有關責任人。 防范金融違法違規行為,需要加快商業銀行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并通過加快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機制。嚴格落實信貸審核稽查制度,完善授權授信管理制度,使銀行信貸人員從貸款審查發放到貸中監督、貸后回收,乃至對不良資產的處理,都能做到勤勉盡責、有章可循、操作規范,并和獎懲密切掛鉤。同時,分支機構"一把手"的權力受到有效的制約,使為所欲為者沒有空子可鉆。 為防止少數企業通過各種手段套取多家銀行信貸資金,要加強對貸款風險集中度和關聯企業授信狀況的監測,建立風險提示制度,防范銀行對企業多頭授信、過度授信可能帶來的風險。建立重大違約情況登記報告制度和風險提示制度,建立重大違約者信息檔案,讓商業銀行信息共享,共同防范多頭騙貸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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