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決“拒刷”問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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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02日 08:54 中華工商時報 | |||||||||
黃海龍 深圳刷卡手續費之爭,現在仍未妥善解決,而且拒卡風波在席卷了上海之后,又開始波及到溫州等地。在這場風波中,誰從中得益?又損害了誰的利益? 銀行卡作為先進的電子貨幣將逐步取代現金支付,這是一個世界潮流,是一個國家
但是,目前我國的現金流量仍占了社會消費額的50%以上,而一些西方發達國家的現金流通量僅占社會消費額的8%-15%,銀行卡的發展空間非常大。上世紀90年代初期,我國政府正式將“金卡工程”列為發展我國現代化的議事日程,為此,政府和人民銀行及全國所有商業銀行一直努力建設“金卡工程”,投巨資改善用卡環境,推動銀行卡產業的發展,并積極推行和倡導電子貨幣的應用。這對老百姓、商家、銀行和社會都具有重大意義。 既然是一件對各方都有益的事,為何近來卻在成都、深圳、上海等地頻頻發生拒卡事件呢?首先,統一的銀行卡收費行為出自行政命令,誤導了商家。銀行卡收費由來有之,而且國內的收費標準與國際標準基本一致,當初都是銀行與商家協商,由市場調節。但自從央行公布了銀聯統一銀行卡收費價格即全面下調了收費標準之后,立即把商家的目光吸引到了收費多少的問題上了。使商家錯誤地以為銀行卡收費還有降的空間。這是一個錯誤的導向,也是引起商家拒卡的導火索,這是拒卡事件的外部原因。 其次,深圳零售業的過度競爭是造成商家利潤薄的主要原因,導致商家不愿再分出1%的利潤給銀行。 而銀行同時也在喊冤。銀行稱,就算是零售商的利潤薄,那也是有利潤,而銀行僅銀行卡業務單獨核算現在還在虧損!這不能成為降低手續費的理由。銀行也是企業,也要實行商業化經營,也必須進行成本核算、追求利潤、追求效益。銀行不是政府,銀行沒有免費的午餐。1%的手續費已經低于國外2%-3%的平均水平了! 在商家和銀行爭執不下的時候,除了雙方都受傷害,無辜的銷售者更是深受其害。在這次刷卡消費的爭議當中,商家和銀行都忽視了消費者的存在,甚至有將消費者視為“砝碼”,“挾消費者以令對方”之嫌。而且,在一些地方甚至出現了商家將手續費轉嫁給消費者的情況。 要阻止事態的進一步惡化和蔓延,維護消費者的權益,也許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同時入手。 首先,政府部門應高度重視國家“金卡工程”的重要性,積極推動銀行卡產業的發展,因為銀行卡產業涉及軟件行業、制造業、銀行業、媒體業、商業等諸多行業的發展;同時應盡快出臺相關配套的法律,規范商家的經營行為,建立完善的稅務監控機制,維護和培育良好的社會消費環境。 其次,央行和銀監會應盡快出臺《銀行卡管理條例》,指導與監督商業銀行的銀行業務的規范經營,尊重銀行卡收費標準的市場化,和國際接軌,切實維護國際與銀行的利益,同時,中國銀聯要繼續發揮“聯通通用”的作用,運用市場法則,指導銀行卡收費標準,積極改善用卡環境,為推動電子貨幣而盡職盡責。 再次,商業管理部門應以維護國家利益和繁榮商業為己任,抵制“拒卡”和欺騙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商業主管部門、工商、稅務應對現行零售業的經營過程,經營盈虧結構,稅收狀況進行聯合調查分析,以事實和數據為依據,協調解決零售業經營中的問題,對依法納稅、合規經營、繁榮商業者可給予稅收優惠政策及授星表彰政策,同時稅務部門應學習韓國的經驗,制定刷卡有獎政策,鼓勵消費者刷卡消費,維護國家稅收利益。 最后,提高全社會的法律意識,銀行、商戶都要保護消費者的權益,消費者也要自覺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