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商業銀行個人購房貸款業務不斷升溫,2000年北京市個人購房商業貸款額就比上年增長3倍多,創下歷史最高紀錄。然而今年以來,一些業內人士卻明顯感到銀行的態度似乎有所轉變,在對待開發商及個人購房貸款申請方面,變得更加謹慎了。
據了解,在開發商項目貸款問題上,由于一些開發商很難提供良好的資信證明,特別是有些項目公司幾乎沒有土地儲備、開發經驗,有的甚至采取“空手套白狼”的方法,欺騙金融機構,信用機制很難建立。因此,為了更好地完善房地產貸款市場,今年京城的許多商業銀行不約而同地加大了監管審核力度。
開發商獲得房貸條件將更加嚴格。銀行房貸重點支持業績良好,實力雄厚的大型和特大型房地產開發企業以及具有良好社區環境及銷售前景的大型商品住宅小區和經濟適用住房的政策不會改變。但是,為了有效的規避風險,開發商及個人要想獲取銀行商業貸款所具備的條件也相應提高。其中有幾點必不可少,首先是開發商自身的形象工程,如以往業績、資金實力或展示目前正在建設的項目進展情況等。第二,開發企業獲取貸款應具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即“五證俱全”。此外,開發商還應符合貸款管理條例中要求的條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