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房地產中介市場,維護中介服務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國家計委、建設部聯合發出《關于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的通知》,對房地產咨詢費、房地產價格評估費、房地產經紀費的收取額度作了明確規定。
房地產咨詢費:按服務形式分口頭咨詢費和書面咨詢費兩種。口頭咨詢費,按服務所需時間結合咨詢人員專業技術等級由雙方協商議定收費標準。書面咨詢費,按咨詢報告的技
術難度、工作繁簡結合標的額大小計收,普通的,每份收費300—1000元,復雜的可適當提高收費標準,但不準超過咨詢標的額的0.5%。此項收費標準,屬指導性參考價格。
價格評估費:以房地產為主的房地產價格評估費,區別不同情況,按照房地產的價格總額采取差額定率分檔累進計收。土地價格評估的收費標準,按國家計委、國家土地局《關于土地價格評估收費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執行。
房地產經紀費:根據代理項目的不同,實行不同的收費標準。房屋租賃代理收費,無論成交的租賃期限長短,均按半月至一月成交租金額標準。房屋買賣代理收費,按成交價格總額的0.5—2.5%計收。實行獨家代理的,收費標準可適當提高,但不應超過成交價格的3%。土地使用權轉讓代理收費辦法和標準另行規定。
上述規定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房地產經紀收費為最高限標準,對經濟特區的收費標準可適當提高一些,但不得超過上述標準的30%。
通知中還要求中介服務收費實行明碼標價制度,中介服務機構應當在其經營醒目位置公布其收費項目、服務內容、計費方法、收費標準等事項。
點擊此處發送手機短信將此條新聞推薦給朋友 訂閱手機短信頂級新聞每天得新款手機大獎!
訂手機短信接收滬深股票實時行情股價預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