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房改政策的進一步落實,職工購買住房已非常普遍,但購房后辦理房屋產權證總是不順利,而且暴露出來的問題越來越多。據了解,問題主要集中在購房者已按合同規定交齊了房款,而產權證卻一直拿不到。北京市政協委員劉森在談到辦房產證問題時非常感慨。
據劉森委員介紹,購房后辦房產證非常難,有的購房者要等3—4年,有的還要長。甚至有的政府官員錢交了二三年,目前仍未領到房產證。由些可見一般企業職工購房者的辦房
產證的情況。當購房者向售房單位要產權證時,售房單位會說:是房管局不給辦。到房管局去問,回答是售房單位不來辦。推來推去不知是何原因,總是辦不成。
據了解,去年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下了很大力氣來解決發放產權證的問題,但也只解決了120萬戶左右,還有大量的購房者沒解決。據有關方面人士介紹,現房管局辦證所需各種文件資料中有一項是必不可缺的,即售房單位所收的售房款必須存入住房專用戶頭才能辦證,而相當一部分售房單位收取職工的購房款后,挪作它用,沒有存入指定的專用戶頭內,故此導致前面提到的怪現象產生。應當說,房管部門在辦證中確有不方便之處,如手續上、時間上、測量上都有待改進,但售房單位根本不去辦而將資金挪作它用也是一個問題,這將直接損害購房者的切身利益,而且影響住房二級、三級市場的發展和壯大。因此劉森委員建議北京市政府財政部門能否針對不同的情況,采取有效措施,盡早解決好產權證發放中出現的怪問題。(本報記者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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