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建設部以第88號部令的形式頒布了《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據了解,這一新的辦法是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制定的,共7章48條,將會更好地保護購房者的合法權益,并將為規范商品房市場提供法律依據。那么,建設部為什么出臺這套辦法,這套辦法將在商品房銷售的哪些方面保護處于弱勢的購房者的合法權益以及如何解決目前商品房銷售中存在并且日益突出的問題呢?記者為此進行了采訪。
提問人:本報記者徐曼
答疑人:建設部房地產司副司長陸克華
記者:商品房的投訴日益增多,如廣告虛假、定金圈套、合同欺詐、一房多售、面積縮水、質量低劣等問題時有發生,建設部出臺的新辦法對此有何規范和限制?
陸克華:由于房地產市場管理制度尚不完善,商品房的銷售管理沒有及時跟上,因此消費者投訴比例在不斷上升,直接影響了消費者購房的積極性。此次出臺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就是為了進一步規范商品房銷售行為,為解決商品房銷售中存在的問題提供法律依據。
記者:建設部出臺的新的辦法將在哪些方面對商品房銷售中存在的問題進行規范?
陸克華:這套新的辦法規范了商品房銷售方式,杜絕了非法銷售行為,比如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采取返本銷售或者變相返本銷售的方式銷售商品房;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變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銷售未竣工的商品房;不準分割拆零銷售商品房。另外,房產商不得在未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前,將作為合同標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銷售給他人,否則將處以兩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記者:建設部有沒有規定全國各地何時開始執行這套新辦法?
陸克華:全國各地都將在今年的6月1日開始執行,建設部將督促各地根據《辦法》盡快制定和完善本地的商品房銷售管理細則,并加大對銷售環節違法、違規行為的懲處力度,以進一步規范本地區的商品房銷售管理,切實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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