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杭州3月30日電(記者何玲玲) 對普通老百姓來說,購房已成為最大的消費項目之一。但許多消費者由于缺乏購房經驗,偏聽偏信,落入不守規矩的開發商設下的陷阱之中,結果不僅經濟損失巨大,而且煩惱無窮。
在消費者個人購房呈迅速上升的今天,由于樓市整體并未成熟,涉及商品房的一系列法律法規及監督機制尚不健全,從而使一些只顧賺錢、不顧消費者利益的開發商有可乘之機
。浙江省消費者協會提供的一份數據表明,去年,該協會共受理房屋建材類的投訴多達1994件,比上年增長7.4%,其中不少是群體投訴。而杭州市消協去年受理此類投訴則更是比上年高出21.77%。
仔細查看消費者的各類投訴不難發現,在一些房屋開發商玩的“貓膩”中,笑嘻嘻設下圈套,惡狠狠宰上一刀的“三大陷阱”害人最深:
質量陷阱:主要表現在房屋漏水,有裂縫,一些房屋的施工不符合標準,嚴重危害消費者的安全使用權。浙江上虞市白官鎮谷家弄4號樓16家住戶,幾年前購買的商品房出現了地基下沉、房子傾斜等嚴重質量問題。湖州消費者鄭某購買了一套商品房,裝修后作為結婚新房,沒想到婚禮后的第二天,主臥室屋頂即整體塌落,使得新房灰塵滿地,無法居住。溫州某安居工程建設單位開發的一安居住宅區,由于開發公司偷工減料,致使該房屋存在嚴重的質量問題,結果,安居房讓人無法安居,每逢下雨,就會有好多住戶遭殃。
廣告陷阱:許多消費者在挑房時,輕信了廣告中的承諾,什么中心花園、健身中心、游泳池等等,但到交付時卻發現承諾子虛烏有或大打折扣。一位消費者氣憤地指著購房廣告說:不是說什么花園式住宅嗎?哪有什么花草樹木!分明是在騙人!
面積陷阱:合同面積與房地產證面積不符、建筑面積與使用面積差異太大,讓消費者連呼上當。去年杭州市消協接到房屋面積短缺問題的投訴,比上年猛增了118.64%。某先生與開放商簽訂了購房合同,購買了一套建筑面積為100平方米的住宅,可是在交付使用后,卻發現房子的實際使用面積僅為60多平方米,分攤的公用面積竟占到30多平方米。杭州張某等消費者拿到房產證發現與合同不符,面積嚴重短缺,被開發商多收房款3萬多元。而另一俞姓消費者卻為實際面積大大超過合同面積而惱怒:我根本不需要這么大的房子,需要追加的金額大大超出預算,開發商這不是做個套子讓我們鉆嗎?
行家提醒認為,購房不是件小事情,在簽訂購房合同時,應該作一些前期調查,了解一些基本的房產知識。首先,不要輕信廣告和售樓人員的一面之詞,要貨比三家,最好選擇信譽比較好的房屋開發公司,盡可能選擇品牌較為響亮的樓盤;其次,要在購房之前,要進行實地考察,看看有無可能建造配套設施,不要相信不切實際的配套承諾。另外,簽訂合同一定要慎重,注意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對等,開發商有無設下合同陷阱。一般住宅的實際面積系數為68-80%,以此作對照,可以對未來的住房大小做到心中有數。簽訂合同時對于合同中的建筑面積最好有個說明,比如實際交房時,建筑面積誰測了算數,超出合同面積或不夠合同面積時怎么辦等等。(完)
所屬專題:消費者該如何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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