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住房按揭貸款,需要開具收入證明,這本是銀行限制貸款額度、保證貸款者還款能力的一種辦法。但房地產公司與律師事務所相互串通開假證明,已不是什么新鮮事了
——住房按揭貸款親歷記
售樓小姐說,交上2000塊錢,律師可以幫著辦一個
“幫忙給找一份兼職證明!彪娫捘穷^,一位朋友火急火燎地給我下了一道命令,“另加一份營業執照副本的復印件,注意,一定要加蓋公章。”原來,朋友新近買了一套房,并打算從中國建設銀行獲取一筆按揭貸款,按照他60萬元的貸款額度,分20年還清,那么每月至少收入8000多元才能取得這筆貸款,而其4000多元的收入顯然還差上一大截,“律師說可以開兼職證明。”朋友告訴我,“售樓小姐說實在不行,交上2000塊錢,律師可以幫著辦一個。”
果真如此?記者決定做一下暗訪。暗訪的第一站是被北京晚報社評為2000年十大明星樓盤的華清家園。
3月5日,記者以一位消費者身份第一次來到位于北京五道口、正在熱銷中的華清家園。在售樓處曲先生的建議之下,我很快選定了一套房子,按照每平方米7000多元的價格,大概需付100萬元,依照8成20年的按揭標準,可以貸款80萬元,根據銀行利率以及還款協議,每月需還款5000多元,而根據曲先生傳達的銀行按揭貸款的要求。我每月的收入必須達到月還款額的二倍,即10000多元,才能享受這一貸款,并且按照曲先生的說法,既不能多,也不能少。多了,銀行會以為你的還款能力綽綽有余,將縮短還款年數;少了,銀行會以為你沒有還款能力,不敢借給你。
我以收入不能達到為由表示放棄,曲先生立即開導我說,只要你能擔負得起,這種問題好解決,他建議我從單位開一張月收入2000元的證明,然后回來從前面加個1不就行了,我明確告訴他,這種辦法行不通,因為單位開證明,肯定會有大寫,這個沒法改。曲先生告訴我說,收入證明要用律師事務所和指派銀行規定的統一格式,這里面沒要求大寫,我當即要了一份中國銀行的證明表、一份上海浦東發展銀行的證明表,發現中國銀行的表格上有大寫要求,而浦發行的沒有大寫要求。
隨后我又以要從中國銀行貸款為由,進一步提出我的困難,曲先生建議我開一份兼職證明,并且告訴我說只要是個單位就行。
“小賣部也行嗎?”對他的說法,我將信將疑,“在小賣部里開10000元的收入,這太離譜了吧?”
“沒問題!”曲先生很肯定地告訴我,“銀行指派的律師都在這里現場辦公,如果你要是連這都開不出來,交1000塊錢,請他們給幫忙找一份兼職證明也行,保證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公章什么都有!”
為了證明曲先生話的真假,我又問了受中國銀行北京市分行指定承辦“華清家園”項目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天達律師事務所的蔡小姐,蔡小姐明告我說,他們不能代辦兼職收入證明,因為這不合法,但她告訴記者,可以交點錢讓售樓小姐給找一個。
“假的能成嗎?”我試探著問蔡小姐。
“要不怎么要你交錢呢?因為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蔡小姐顯然對我的不明事理覺得好笑。
隨后我又問了一位售樓小姐,她很肯定地告訴我,“律師事務所可以代辦,只要交錢就行,”并且明告我說,“有許多人都這樣辦了!
我再次找到曲先生,并且告訴他銀行的人說不行,曲先生很無奈地笑了笑說,“這樣吧,到時你要交1000塊錢,誰辦你就不用管了!”率直的曲先生甚至不明白我為什么會擔心這個問題,“因為這根本算不了問題!只要您想買,手續的問題,我們實行的是一條龍服務!泵鎸η壬攀牡┑┑谋WC,我哪里還敢不信。
離開華清家園,隨后我又來到同樣正在銷售中的冠城園小區,這里屬于外銷公寓,與華清家園相比,這里的房價每平方米要高出2000元左右,同樣是8成20年的貸款,這里的額度要高出很多,應該說貸款的風險也要高一些。
承辦按揭貸款的是北京市商業銀行指定的一家律師事務所,與在華清家園掛牌營業的律師事務所相比,這里的律師干脆連個標志都沒有。對于記者提出的開具收入證明一事,這位律師告訴我說,目前北京市對住房按揭貸款總體來說管的比較松,到時我只要從單位開一張空白證明就行了,需要多少數字,她可以負責來填。記者提出想要一張她的名片,以備不明白時向她詢問,警惕性很高的她,斷然拒絕了記者的要求。
為了證明這種現象是否具有普遍性,記者又走訪或以打電話詢問的方式調查了正在銷售中的另外一些樓盤,發現手段大致相當。
銀行真的以為人人月收入都能過萬?形式到底走給誰看
住房按揭貸款是住房擔保貸款的一種形式,是指購房者以所購住房做抵押并由其所購買住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提供擔保的個人住房貸款。為了保證貸款者具有還款能力,銀行一般規定貸款人具有固定的職業和穩定的經濟收入。因此,辦理按揭時要求出具收入證明,其實是還款者證明還款能力的一種憑證,但如今,這種憑證不僅沒有取得如期的效果,反而成了貸款時的一道屏障。
“一兩百萬的錢都花了,還能在乎這1000塊錢!”一位正準備簽訂合同的女士告訴我,“找誰都要搭人情,找他們這里的人簡單,反正以后還款就是了。”
“銀行能不知道這是假的?!我就不相信它真的以為人人每月都能掙1萬多?”可以稱為資深賣房人的曲先生對于銀行的這一規定頗不以為然。“這走的就是形式!”
對于曲先生認為的這種形式,記者又以消費者的身份詢問了在華清家園的按揭貸款中能代表銀行方面的潘勇先生,潘先生首先問我有沒有還款能力,我滿口回答沒問題。潘先生干脆告訴記者,那你根本就不用從目前的單位開了,從兼職單位開一張空白表,回來讓律師給算算需要多少,自己一填就行了。
如此簡單的程序,那么我的還款能力,銀行又是從哪里得到證明的呢?
潘先生的同事萬先生告訴記者,月收入是月還款額的1.5倍,這是一種制度化的規定,目的就是為了保證你有足夠的還款能力,但這種制度不可能對每一位貸款者都適合,既然你的收入不夠,也可以采取變通的方式。當記者問開假證明會不會被銀行查出來時,萬先生表示會查,但不可能全部都查。
看來,對于他們默許的方式,被查出來的可能性就更小了。同時,萬先生也表示這種形式其實很沒有意義,但對于記者提出的到底開張假的行不行,這位先生未置可否,但言談之中,顯然感覺他們對于這一方式很是熟悉。
銀行的規定是一種防范,對于大部分買房者而言,買的時候就已經考慮好了還款能力,也許正是明白了這一點,所以賣房者希望把房子賣掉、律師希望能夠獲得貸款總額千分之三的費用、銀行的職員希望能多一筆業務,如此一來,虛假的證明便在大家之間的相互介紹中盛行開來。都知道是假的,都保證不會出問題,也都聲稱必須開出來,那么這張假證明到底是給誰看的呢?(記者 張麗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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