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協日前接到一位年愈六旬的退休老教師關于房屋問題的投訴,該老人自1998年9月一次性付款購得昌平區西湖新村房屋后兩年有余,由于各方面的問題至今未能平安入住,致使老人心臟病時常發作,心力交瘁。為探緣由,記者一行日前開始對此事進行調查。
-暖氣成“涼氣”
據老人介紹,她于1998年9月一次付款20余萬元購得西湖新村一套兩居室,購房款除畢生積蓄外還向別人借了債。等到一家人入住新房時,種種讓人無法忍受的問題隨之而來:首先,陽臺塑鋼窗因不符合規格要求,四處漏風,進出的推拉門歪曲關不上。其次,供暖期間發現大廳、廚房的溫度僅有7℃和9℃,臥室內也僅有14℃。老人找到物業部門詢問暖氣問題,得到的答復卻是:離鍋爐房越遠的房越容易熱,離鍋爐房越近的房反而不容易熱。
時值寒冬,老人挨凍,而當時的物業部門不聞不問,蠻不講理,造成老人頸椎天天疼痛,感冒發燒,犯氣管炎,加上老人又有心臟病,不得不住進了醫院。她老伴忍無可忍,就去找物業經理質問:“這么冷的天,究竟還給不給暖氣?”物業經理卻笑臉回答:“別生氣,咱們關上門是一家人!
老人因為氣累交加,又于1999年1月上旬心臟病發作,住進了醫院,每天都要家人用力按壓點壓心臟部位才能透過氣,經醫生檢查,又得了網球肋病。經過扎針、拔罐、烤電、按摩、理療等,跑了三個多月的醫院,病情才稍得好轉。但是物業部門那里仍然沒有什么動靜。一直到1999年5月,老人一家包括她84歲的母親,一直未能在她新買的房子里安心住下。
1999年7月,小區內來了新物業,老人又立即找到新物業的李經理反映問題,李經理答應幫老人解決問題,但由于新舊物業交接時十分匆忙,新物業工人又不了解情況,沒能改修。就這樣,老人又被凍得回到了城里,還要往返照顧在天津的84歲的母親,造成心理上和精神上的無盡煩惱。
據了解,之所以老人所住房間不能正常供暖,是由于建房時老人的房屋安裝了不合規格的細回水管,這一問題只能等到來年停暖時換管。很顯然,這是因施工造成的問題。老人曾就此事找到有關質檢部門,回答是:由于當時是抽查的,所以沒有查到。
-地漏冒臭水
記者在老人的居室中還注意到,衛生間的污水口十分骯臟。據老人講,這里曾多次冒出臭水。第一次是在1999年6月,地面周圍泛臭味。第二次是7月,當時天氣很熱,地漏處咕嘟咕嘟往外冒臭水,當時地面的糞水已積有2厘米厚,老人撮了3個小時,才將室內的臭水弄完。老人累得腰酸背痛,但臭味仍然彌漫屋內,久久不能散去。第三次是在事隔兩個月后,負責維修暖氣的師傅又踩了臭水,一檢查又是從地漏處冒出來的,叫人疏通了一個小時,室內的家具也被迫搬走了。
-溫泉變黃水
另外,老人又反映了溫泉入戶問題,她說當初買這里的房有很大的原因是沖有溫泉水來的,但老人交完房款后,開發商又要業主另交6000元的溫泉入戶費,并在合同上承諾一年內通溫泉水。但實際上,這一年來,溫泉水從來就沒有通過,連食用的水都是黃色的,發腥味兒。鬧了肚子,只好花錢安了凈水器,沒有溫泉洗浴,只好又花錢安裝了熱水器。這些多余的負擔使老人身心倍受傷害。記者就此事采訪了該房地產開發商,他們的回答令人失望,說他們也沒辦法。
不僅如此,老人介紹說單元內的對講機電線沒有安裝,電視線是假的,弄兩根電話線給塞進墻里。這些東西連同煤氣管道都是后來逐漸進行安裝的,這又是開發商設的一個“陷阱”。
-陽臺沒了門
當記者一行在小區內進行多方采訪時,正遇到一位張先生,談起自己購買的房屋,張先生非常氣憤。他說自己1997年交了36萬余元買下了這里的一套復式商品房,當他與60歲的老母親拿到鑰匙后才發現,頂層的房間與外面的陽臺之間竟沒有門。張先生說,一到下雨天,那個陽臺簡直成了蓄水池,他和母親需要從六七十厘米高的窗戶跳到陽臺,來回折騰,用洗臉盆往返于洗手間與陽臺之間。張先生不無幽默地說:“我們又不是養魚專業戶,給我們這樣一個死陽臺,這樣一個建筑上的問題,當時驗收部門居然沒有檢查到!”張先生因多次反映問題得不到解決,至今也沒有入住。按照張先生所指,記者在陽臺對面的樓房看到許多戶的頂層陽臺均為死陽臺,真是一大奇景,與西湖小區的園林美景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要投訴到底
據老人所提供的一份西湖新村百多戶業主反映部分情況資料所顯示,開發商已經在很多處違反了國家有關規定,并嚴重侵害了眾多消費者的權益。
老人為討回公道,已經幾次和房地產開發商的負責人進行交涉,但令人失望的是開發商始終不愿接受協調,而且以種種理由拒絕老人的要求。
為了討回公道,老人自去年12月通過正當手續到昌平區政府3次反映情況,區信訪辦把問題下撥到北七家鎮政府協調解決,但幾次去都未能成功,開發商不是躲就是拖。有人勸老人找律師打官司,但老人哪里還有那么多錢?兩年間老人花費在購房跑腿、看病上的款項已近30萬元。
如今,老人仍在努力,通過媒體、消協、政府等機構進行申訴,她表示一定要將投訴進行到底,維護作為一名普通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文/本報記者王曉東)
所屬特殊專題:3.15保護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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