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張文凌
一份雙方自愿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房東卻在半年后成為被告。近日,昆明市盤龍區人民法院對該市首例房屋空氣質量糾紛案做出一審判決:解除雙方租賃關系,房東退還原告5萬元租金。
今年1月1日,云南昆援律師事務所向房東老夏租下了一套內部裝修過、帶有辦公設施的200多平方米的房子作辦公室用,雙方約定年租金為10萬元。但是,該所工作人員辦公期間,感到室內空氣十分混濁,呼吸困難以至無法忍受,于今年6月26日搬出。
8月9日,該所委托昆明市環境監測中心對這所房子的空氣質量進行監測,監測結果令人瞠目:室內空氣中有毒有害物質甲醛含量超過國家標準48倍。雙方協商退房未果,10月16日,該律師事務所向法院提起訴訟,認為房東提供的用房存在嚴重瑕疵,不能拿出來出租,租賃標的質量違反國家標準,其行為已構成違約。
法院認為,原告交付了租金,房東就應該提供符合使用條件的房屋,現被告提供的房屋已使原告無法正常使用,房東應對此負責。法院判決,被告一次性退還原告房租5萬元。
云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的技術人員告訴記者,隨著消費者對板材甲醛釋放量越來越重視,企業采取了一些技改措施。但新的問題也隨之出現,有的企業為了降低甲醛釋放量,就可能導致產品質量下降。企業如果既要保證甲醛釋放量低,又要保證產品的使用質量,其生產成本將要提高很多。
專家提醒,目前住宅使用的裝修材料甲醛釋放量超標問題尚無特效的解決辦法。根據檢測,板材的甲醛釋放周期在3至15年之間,在此期間的最好辦法就是保持室內良好的通風狀況,特別是剛裝修過的房子,應該通風3個月以上再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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