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文學長春報道】
吉林省消費者協會日前向社會公布了首批20家房地產開發商誠信承諾:購房不滿意可退房。據悉,率先在全省提出誠信承諾的房地產開發商都是較知名的房地產企業。它們是:吉林亞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長春萬科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長春房地產開發集團、大連萬達集團長春房地產有限公司等。吉林省消協告訴記者,今后還要推出一批誠信承諾的房地
產開發企業。消協主動介入房地產開發市場,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這在全國還是首例。
據吉林省消協投訴部有關人士介紹,近一個時期以來,消費者對商品房購后不滿意呈上升態勢,今年前三季度,受理投訴案占總投訴量的31.3%,反映問題主要集中在房屋質量、物業管理、廣告內容失真等。消協有關人士分析,這反映了個別房地產開發商存在嚴重短期經濟行為,在廣告宣傳上欺詐消費者,他們認為,房地產開發商的誠信承諾,是現階段消費者選購房屋的首要條件。沒有誠信承諾,再美好、再動聽、再有吸引力的廣告都不能相信。針對商品房在法律上沒有“三包”這一規定,消協有關人士認為,房地產開發商既然做出了誠信承諾,若要違背諾言,消費者據此可訴至法院。
做出誠信承諾的這20家房地產開發企業主要分布在長春市8家、吉林市1家、延邊州8家、遼源市1家、通化市1家、松原市2家。他們做出的八項誠信承諾內容主要是:
———承諾商品住房的廣告、宣傳內容客觀、真實、無虛假,如有欺詐內容,經有關部門認定后,應向購房者做相應的賠償;
———承諾銷售的住房合法無異議。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五證俱全。如因產權爭議等原因導致無法辦理產權登記手續的,退款退息,并應按已付房款做相應的賠償;
———承諾銷售的住房買賣合同格式,完全按照省建設廳和省工商局監制的規范性合同樣本嚴格簽署,同時向購房者提供齊全有效的產權登記資料。因開發商無法提供房屋產權登記所需材料,致使合同約定的期限內購房人無法辦理房屋產權登記的,應根據已付房款做相應的賠償;
———承諾保證按合同約定期限交付使用。因開發商人為原因不能按期交付使用的,如消費者要求退房,應退回房款和利息并做相應的賠償;
———承諾住房工程質量合格。因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規范原因,住房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而無法繼續居住使用的,應退款退息并按已付房款做相應的賠償;
———承諾銷售的住房不滲漏。保修期內因開發商原因,致使有防水要求的住房地面、衛生間、房間的外墻面出現滲漏,除及時修復外,還應根據實際情況向房主賠償直接損失;
———承諾銷售的住房面積不“缺斤少兩”。如因開發商原因,有意“缺斤少兩”,不但找回差價,還應做相應的賠償;
———承諾一定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并嚴格執行和兌現《住宅質量保證書》的有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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