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今天消息 記者吳江、實習生鐘旅軍報道:涉及千百萬廣州市民利益的房屋面積測繪將越來越“透明”。記者剛剛從權威部門獲悉,廣州市國土房管局測繪所已經著手準備將房屋面積測繪的具體過程、測算依據等備受關注的詳細內容在網上進行公布,今后相關業(yè)主只要上網都能對房產證上標注房屋面積如何測繪進行仔細核對,全面提升對物業(yè)的知情權。
據測繪所有關負責人透露,目前著手的這個增加廣州市房屋面積測繪透明度的做法,
實際上是從近日中國消費者協(xié)會介入商品房面積測量的有關做法得到的啟示。
11月6日,中國消費者協(xié)會啟動了“確保面積準確、明明白白購房”工程。中消協(xié)指出,目前商品房面積測算的現狀是,購房者只能看到最終的面積數字,無法了解其具體的測算過程、測算依據,整個測算工作缺少透明和公開,而消費者難以得到所購房產的測繪資料,處于信息完全不對稱的弱勢地位,知情權難以保障。因此,中消協(xié)今后將指定權威測繪機構定期介入商品房面積測量工作,并在網上及時公布“銷售面積表”、“公用公攤面積明細表”、“分層分類統(tǒng)計表”,消費者分別可以結合這“三表”直接查找所購樓盤的銷售面積、套建面積、陽臺面積和相應公用分攤面積;公用面積的具體部位、分攤方式、面積大小以及便捷地查到任何一個房屋面積數據的計算依據和計算過程。
房地產誠信企業(yè)應履行的誠信承諾
房屋銷售前
1、如實向消費者告知規(guī)劃情況、報建號、施工圖;
2、如實出示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jiān)理單位、勘察單位的資料;
3、向消費者如實告知合同以外需再交的費用;
4、在售樓部明顯位置出示預售許可證及附圖;
5、廣告宣傳與實際相符,不作無法兌現的承諾。
房屋銷售中
1、在合同中按規(guī)定標明套內面積和分攤的共有建筑面積;
2、簽合同鑒證后,及時將房權登記情況告知業(yè)主;
3、在簽合同時,購房者要求將廣告要約列入合同附件的,企業(yè)應積極配合;
4、不強迫消費者交納不應繳交的中介費;
5、除合同另有約定外,明確裝修質量和裝修標準,明示示范單位是否符合交樓標準,不誤導、欺騙消費者;
6、不強迫購房者簽訂有損購房人合法權益的補充協(xié)議或其他條款。
房屋銷售后
1、按最初承諾的配套設施交付使用;
2、不在房產測繪面積計算中弄虛作假;
3、嚴格按合同約定的內容和標準提供服務;
4、業(yè)主反映、投訴情況時,建設單位、管理單位不互相推委,認真解決質量和配套不完善問題;
5、處理問題和矛盾態(tài)度良好,積極解決問題;
6、除合同約定外,無正當理由,在二年內給業(yè)主辦理產權證;
7、未竣工驗收合格前,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履行代管物業(yè)義務;
8、明確保修質量及反映情況渠道,建立客戶反映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