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余美英報道 記者昨天從有關部門獲悉,根據市政府對《北京市契稅管理規定》做出的最新修改,從7月1日起,買房契稅征收稅率由原來總購房款的4%降為3%。而原來規定的,購買12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商品房減半征收契稅的規定也相應地由原來的2%調整為1.5%。這是本市今年自1月份降低買房契稅規定出臺后的第二次契稅調整。
按《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修改〈北京市契稅管理規定〉的決定》的規定,自今年7月1
日起,契稅稅率按3%執行。
據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買房人在7月1日以前(含當日)和開發商簽訂合同的,還按以前的辦法繳納契稅。即建筑面積在120平方米以內的,按2%的稅率征收契稅;建筑面積超過120平方米的,120平方米以下的部分按2%的稅率征收契稅,12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按4%的稅率征收契稅。
而7月1日以后和開發商簽訂買房合同的購房人則按新規定繳納契稅,即以套為單位,建筑面積在120平方米以內的,按1.5%的稅率征收契稅;建筑面積超過120平方米的,120平方米以下的部分按1.5%的稅率征收契稅,12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按3%的稅率征收契稅。
另據了解,現行的以120平方米為界分段征收契稅的規定有望做進一步調整。本報將繼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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