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習記者王志新北京報道】
日前,在中國建筑設計研究院舉辦的第35期“住宅沙龍”上,購房者投訴最多、開發商銷售最感頭疼的商品房面積計算問題成為了討論的主題。
建設部房地產司的姜萬榮說,《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規定了三種計價方式,即按套
、套內建筑面積和建筑面積計價,從立法的導向上來說,更傾向于用套來計價。目前,廣東省全部采用按套內建筑面積計價,取得了比較好的效果,投訴明顯減少。但也引發了另兩個問題,一個是套內面積不變的情況下,建筑面積增加了,由于收取物業管理費時是按建筑面積計價,購房者就會產生意見;另一個是公共部位的權屬問題,如果會所沒有分攤,權屬到底是誰的,應該在合同中界定清楚。面積糾紛最核心的還是共有建筑面積,現在對于共有建筑面積還沒有一個準確的界定,哪些可以分攤,哪些是不可以分攤的。
建設部政策法規司的馮俊認為,面積問題的核心不在于面積如何計算,老百姓關心使用面積的背后是住房的使用價值,使用面積不代表房屋的真實價值。面積糾紛產生的原因,一個是住宅單元功能的定位問題,是技術問題。第二個是權益的范圍界定問題,是法律問題。
中國建筑設計研究院的葉耀先認為,用使用面積計價也少不了建筑面積,因為物業管理費、產權證、稅收都要按建筑面積來算。但是,從技術評估來說,要計算使用面積,使用面積大了,房價結構就更加合理。
清華大學房地產研究所的季如進主張按套賣房子。面積問題的始作俑者是開發商,雖然大多數開發商不想掙這點
錢,但實際上就是從有些開發商想掙這點錢導致的。消費者的利益到底如何保護,關鍵住宅要有一個明確的定位。
中國房地產及住宅研究會的張元瑞認為,應該強化套型概念,弱化面積概念。過去是計劃經濟要分配住房,要分到平方米不可,現在是買住宅的品質,面積只是品質里的一個方面。因為面積比較好計算,比較直觀,就變成品質的一個很突出的一個問題,比較利大于弊的辦法就是用套計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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