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旅游、娛樂和商品住宅等各類經營性用地,必須以招標、拍賣或者掛牌方式出讓;
-其他用途的土地的供地計劃公布后,同一宗有兩個以上意向用地者的也應當采用招標、拍賣或者掛牌方式出讓;
-招標、拍賣或者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目前開發商獲得地塊主要有兩種方式:一是通過公開的招投標拿地,另一種則是走“曲線”道路,與手頭有地塊的農民集體經濟組織私下交易轉讓,簽訂“圈地”、“用地”協議,或直接“吃”下有地的企業。因為市場上公開供應的地塊不多,開發商們八仙過海,通過“以地補路”等等方式獲得地塊,轉手之后價格翻番,地價越炒越高,房價更是看漲。這樣做更直接的損失是國有資產的流失。
對此,國土資源部官員日前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政府供地計劃一經確定,必須向社會公開。要嚴格區分劃撥和有償供地界限,除《劃撥用地目錄》規定可以采取劃撥方式供地的外,其他建設項目用地,必須實行有償使用。要大力推行招標、拍賣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
規則改了,游戲怎么玩?
2002年7月1日起,將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第11號令《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定》(以下簡稱《規定》)。
規定的具體內容有:為規范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行為,優化土地資源配置,建立公開、公平、公正的土地使用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招標、拍賣或者掛牌方式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適用本規定。
招標、拍賣或者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商業、旅游、娛樂和商品住宅等各類經營性用地,必須以招標、拍賣或者掛牌方式出讓。上述規定以外用途的土地的供地計劃公布后,同一宗地有兩個以上的意向用地者的,也應當采用招標、拍賣或者掛牌方式出讓。出讓人應當至少在投標、拍賣或者掛牌開始日前20日發布招標、拍賣或者掛牌公告,公布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土地的基本情況和招標拍賣掛牌的時間、地點。
規定還指出,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或者掛牌出讓活動,應當有計劃地進行。各級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編制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計劃,報經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要及時向社會公開發布。規定還對招標拍賣掛牌的程序等做了規定。掛牌時間不得少于10個工作日。掛牌期間可根據競買人競價情況調整增價幅度。招標拍賣掛牌活動結束后,出讓人應在10個工作日內將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結果在土地有形市場或者指定的場所、媒介公布。而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工作人員在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活動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誰能成為最后的贏家
一旦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制度實施,國有土地資產的保值增值的目的實現了,當然也促進了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政府如果能夠把各類分散的土地集中起來,統一調配,堵住多頭供地的源頭,并根據市場需求適時招標拍賣,既滿足了社會經濟發展對土地的需求,又促進了土地市場持續穩定發展。在公平競爭的條件下,實力不強的開發商被淘汰出局,有實力有資金的開發商則將逐漸地脫穎而出,房地產業日趨進入理性發展的軌道。
市場透明了,土地要公開交易。而土地招標前的機制建設工作尤為重要。
有專家認為,當前政府最應該做的是土地招標前的城市規劃,減少因規劃和法規滯后而引發的各種問題。因為相當長時間里機制上的欠缺和法制上的不健全,雖然也有土地拍賣一說,但這零星響起的土地拍賣槌聲,難免顯得有些尷尬。絕大多數土地仍以協議方式出讓,不少地方還實行多渠道供地,嚴重擾亂了房地產市場。政府管理土地市場的職能一定要到位,要通過法律和經濟手段調控市場,減少對市場的直接干預,以保護土地市場穩定、公平、安全運行。
新的政策下,土地市場的日趨規范,北京樓市也在面臨重新的洗牌,一些專家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坦言,公開交易可能會導致地價抬升。北京的樓市在房價性價比上是否能有提高,我們靜觀其變,許多問題也有待進一步細化。但可以肯定的是政府可以通過對土地供應的宏觀調控來達到調控房價的目的將會實現。
6月25日全國土地日,北京市土地整理儲備中心舉行了大型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公開招標活動,大興西紅門70萬建筑平方米經濟適用房的用地被拍賣。土地有償使用制度到底能走多遠,我們拭目以待。晨報記者李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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