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從有關途徑了解到,南京的物業維修基金存在流失現象。據初步測算,目前至少有3億元的資金仍散落在開發商或物業公司手中,在未受監控的情況下進行使用,沒有移交至維修基金的專用賬戶。
據了解,從1997年1月1日起,南京開始征收物業維修養護費,即維修基金,用于公用部位、公用設備設施的維修養護。新建商品房的征收標準是多層每平方米45元,其中建設單
位交30元,購房人交15元;高層每平方米60元,個人也是承擔15元。這些費用一般都是由開發商或物業公司代收,按照規定應統一匯繳至市房管局。2000年5月1日以后,維修基金的繳納數額改為多層交2%,高層3%,統一在市場處的窗口交納,在銀行設專戶儲存。目前南京維修基金的賬戶上已經歸集了10個億左右的資金,其中2000年5月1日之后新建商品房的維修基金已經基本繳存到位,約有2個億左右,另外8億元則為房管局直管公房和單位房改房的維修基金。
據悉,目前流失的部分主要是在1997年1月1日至2000年5月1日之間新建商品房的維修基金。按照當時平均每年250萬平方米左右的竣工面積,以45元/平方米的最低標準來推算,這三年內至少應產生3個多億的維修基金,但目前匯繳至專戶的數額卻微乎其微。有關人士估計,這筆錢目前可能仍散落在開發商或物業公司手中,有的的確用作了房屋的維修費用,有的則可能因為資金困難而挪用了。(陸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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