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價太高,因而市民在買房之前常“貨比三家”慎而又慎,希望能買到一個價格相對便宜的樓盤。對此,房地產業內人士卻指出,一分價格一分貨,近來一些房地產商在土地使用年限上做文章來降低房價,消費者應弄清“低價”背后的貓膩。
正準備在河西新城區買房的市民黃小姐最近在選房時就遇到了“土地使用年限問題”。黃小姐告訴記者,前一段時間,河西的許多樓盤不約而同地放言:由于要加收配套費,房
價要在原來基礎上每平方米再漲300元。急于購房的黃小姐怕房價瘋漲,經過一番比較,看中了位于應天西路的一家樓盤。由于比同地段樓盤的價格每平方米要便宜100元,而且房型也不錯,所以黃小姐當場就拍板決定交定金。
隨后,黃小姐從該樓盤售樓處小姐處得知,這個樓盤的土地使用權只剩下40年了,而根據相關法律,土地使用權最長可達70年,黃小姐擔心,40年后自己才60多歲,很可能還要住這個房子里,到時候土地使用權該由誰去續,費用怎么算?
記者就此走訪了南京市國土局的有關人士,據介紹,南京現在一般被有償出讓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最長為70年,之所以出現有的商品房土地使用權不是70年甚至只有40年,很多情況下是由于開發商延緩了建房時間造成的。這位人士指出,像黃小姐這種情況現在并沒有引起廣大買房者的重視,而開發商也不愿提及土地使用年限問題,往往以稍低的房價為誘餌把房子趕快賣完拉倒。
據了解,現在土地法律法規中還沒有如何延續商品房土地使用權的條款,也沒有相關收費標準,但是有一點,到時候延續工作肯定要住戶自己去做。國土局辦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員告誡市民,買房時要問清楚土地使用年限,仔細權衡,不要只看價格,一味貪便宜。
本報記者程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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