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商、農業、建設等八大銀行日前作出規定,客戶提前還銀行貸款,銀行將對住房貸款中提前還貸的“違約”行為收取一定比例的違約金。據悉,廣州、北京一些銀行也正在醞釀出臺此項規定。提前還貸為何要交納違約金?南京的情況如何?記者昨天走訪了相關部門。
據了解,為了收取提前還款違約金,上海地區的這些銀行聯合制訂了新的貸款合同,
在合同中作出了提前還貸的相關約定。雖然各家銀行在具體做法上有一些細微差別,但時間約束是一致的,即如果不到一年就還清貸款,則需繳納一定金額的違約金給銀行。中行上海分行的規定是:一年之內提前還款的,將被收取提前還款總金額的一個月的利息作為違約金;一年以后提前還款,目前暫不收取違約金。工行上海分行的做法是:一年之內,住房商業貸款的借款人如需提前還款,將被收取提前還款金額的5%作為違約金。
江蘇省建設銀行有關人士告訴記者,上海一些銀行之所以出臺這項新的規定,主要在于提前還貸者大大增加。據了解,從去年10月開始,上海各家商業銀行的住房貸款提前還款數量就開始劇增。由于銀行對于貸款有著計算成本、人力物力支出核算、貸前調查和貸后管理,以及自身相應的預期收益等,大規模的提前還貸,給銀行帶來不小的“損失”。這位人士表示,南京自今年2月以來,提前還貸的市民也明顯增多,但銀行暫時還沒有什么動靜。據悉,銀行推出這項新規定,將涉及購房貸款合同部分條款的完善,必須通過一個系統過程,使之符合法律的規定。不過,雖然南京的各家銀行尚未作出類似的規定,但金融界一些專家明確表示,提前還貸收取違約金,將是一個大趨勢。
法律界有關人士認為,提前還貸本身是一種違約行為,住房貸款更是一項長期性的金融服務,如果貸款人提前還款,將使銀行把長期資金向短期資金轉化,有可能影響到銀行的資金運作,因此向客戶收取一定的違約金是合情合理的。然而許多市民對此表示不理解。在某證券公司工作的錢先生說,市民對收入和支出的預期難以把握,因而在簽訂借款合同時要留有余地,錢有富余時想提前還款是理所當然的。銀行若是收取違約金,將使市民面臨滯后和提前的雙重違約風險,與銀行處于不平等地位。還有一些市民認為,提前還貸有助于樹立個人信用意識,若是收取違約金,無疑會使借款人的心理受到影響。陳慧慧 孔敏賢 陳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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