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獨家報道《“新人”“老人”均可貨幣分房》連日來牽動眾人心,民生互動熱線每天都接到幾十個咨詢電話。經選擇讀者關心的貨幣分房焦點問題,本報記者就其中頗具代表性的熱點采訪了有關部門。今天,廣州市房改辦作出了答復。
廣州某印刷廠陳先生:我所在的廠至今還未實行貨幣分房補貼的發放,是否合理?
記者調查:目前該印刷廠經營效益一般,工廠的工人工資也不能發足。根據貨幣分房相關文件即2000年18號文件:“本市企業和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以及中央、外地駐穗單位,可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和經濟承受能力,制定本單位住房貨幣分配方案。”所以,目前各企業實施貨幣分房步調不一,方法不一。
市房改辦指導處:市直屬機關和事業單位都能確保實施,因為他們住房補貼的資金來源由市財政部門和實施單位共同負擔。而自收自支的單位,主要是企業,有的連工資都發不出去的,就可酌情緩一步處理。貨幣分房實際上不是個硬性政策,企業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來施行。
廣州市區周、麥兩女士:下崗職工可否享受原單位的貨幣分房待遇?職工去世的又怎樣呢?
市房改辦指導處:職工下崗、辭職、擅自離職或被開除這類情況,如果發生在貨幣分房方案實施之后,則可以享受該待遇。比如說你工作了20年后下崗,則可計發這20年的補貼。如果在貨幣分房政策實施以前發生,則不能享受。職工去世的情況也是這樣,如果在政策實施之后去世,則依舊享受補貼。反之則沒有。
越秀區某廠一老職工:我是在職職工,再過7年就退休了。現在急著拿錢買房,但如果我的補貼按月發放,我怕等不到那一天了。
市房改辦指導處:在市直屬機關和事業單位,應該先把在職職工在貨幣分房政策實施前那段工齡的補貼一次性發放到職工賬戶中去,以后的再按月發放。另外,已退休職工應該一次性發放。企業單位另行制定。
讀者若有其他實際問題可打廣州市房改辦指導處咨詢電話:83196760 本報記者杜文杰 實習生羅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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