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買新宅免交手續費
由賣方承擔,新標準4月15日起執行,房產交易手續費按建筑面積計收
本報訊(記者陳韓暉通訊員劉瑞萍)記者昨日從省建設廳獲悉,省物價局和省建設廳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聯合發出了《關于規范房地產交易手續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明
確規定,從4月15日起,廣東將執行新的房地產交易手續費標準。房地產交易手續費按建筑面積收取,收取標準為:新建商品房每平方米3元,經濟適用住房減半計收,手續費由轉讓方承擔;存量住房(二手房)和住宅以外的房地產交易手續費為每平方米6元,由交易雙方各承擔50%。
據省建設廳副廳長劉錦紅介紹,這一規定的出臺,降低了收費標準,減輕了消費者的負擔,有利于活躍房屋交易市場。按我省去年全省商品住房的平均價格每平方米3200元計算,一套100平方米的住房,按舊標準收費為640元,按新的標準計算收費為300元,降幅達53%,房價越高,降幅就越大。
新標準的出臺對購買商品住房的人更合算,因為新標準規定交易手續費由賣方一方負擔,改變舊標準由雙方各負擔一半的做法,直接有利于購房者。
從計算方法看,新標準也更為直觀科學,減少人為因素。舊的方法是以房屋成交價或評估價計收交易手續費的,買賣雙方為了少交費就隱瞞真實的價格,而新標準按建筑面積計算,比較直觀。
另外,《通知》還規定房屋租賃手續費按套收取,收費標準為每套80元,由出租人承擔。
新的收費標準從4月15日開始執行,舊標準同時廢止。
新舊交易手續費標準對比
名稱 新標準 舊標準
商品住房 每平方米3元 賣方承擔
存量房(二手房) 按房價的0·2% 雙方各半
商業用房 每平方米6元 雙方各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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