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結果顯示,90%以上的購房人對樓盤的第一印象來自于廣告,廣告的號召力顯然不容低估。而虛假廣告的危害力同樣不可輕視,由此而引發的樓市糾紛駭人聽聞:廣告中標明的大片草地,最終變成了配套建筑;樓書中承諾的24小時熱水,變成了24小時涼水;明明說好是外墻石材,卻變成了外墻涂料……凡此種種,都是虛假廣告惹的禍。
工商局重拳打擊“假廣告”
3月21日起,北京市工商局決定用3個月的時間,對建筑與房地產市場上違法開發、施工、銷售、咨詢等行為進行大規模查處,將售樓廣告及銷售人員的誤導性宣傳列為重點查處內容。
據介紹,這是政府部門首次對虛假性房產廣告采取集中整治。其實,國家工商管理部門早有相關規定,“五證”不全的樓盤,嚴禁在媒體上發布售樓廣告。然而,開發商們依舊我行我素,或夸大其詞,或無中生有,花言巧語,欺騙客戶。誰曾料想,“滿紙荒唐言,一把辛酸淚”——竟然成了虛假廣告坑騙購房人的生動寫照。
北京市工商局鼓勵購房人積極舉報與投訴開發商利用虛假廣告進行欺詐的行為,同時提醒購房人注意搜集與保存售樓廣告,以便作為投訴的證據,如能提供售樓人員的口頭承諾的錄音,也可作為證據使用。工商局公布的舉報電話是:12315和82690825。
虛假廣告=商業欺詐
亞北某樓盤的業主李先生告訴記者,他家窗外原本是一大片草坪,及至入住之后,卻變成了露天停車場。李先生拿著該樓盤當初的樓書廣告去規劃部門投訴,得到的答復卻是:樓書當不得真!很顯然,李先生被開發商“涮”了。類似的例子舉不勝舉。在眼下的司法程序中,樓書、廣告等宣傳品并不作為審判證據,因而,受到虛假廣告欺騙的購房人往往有苦難言。
為此,記者專門走訪了多位專家。專家認為,樓書與廣告的內容均是開發商真實意愿的表達,并且對消費者構成了要約邀請。受樓書與廣告的吸引,消費者與開發商最終簽訂了《購房合同》,因而開發商理應對樓書與廣告的內容負責,如有欺詐,必須理賠。
專家進一步分析指出,發布虛假廣告的開發商,主觀上存在欺詐行為,消費者由此而被“套牢”,應該肯定,這種欺詐行為與欺詐結果之間存在必然的因果關系。所以虛假廣告等同于商業欺詐。
專家告誡購房人,在目前樓市尚不規范的狀態下,購房人應力爭將樓書與廣告中承諾的內容寫入《購房補充協議》之中,或者,將樓書與廣告列為《購房合同》的附件,與《購房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應,從而保障自身的權益免遭侵害。
楊哲彬文并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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