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外國房地產企業以及房地產中介機構等大型企業的進駐,房地產業作為我國一個新興的行業,必然在法律法規的使用、管理、適用等方面或多或少會與世界一些先進國家的法規存在著一定差距。
所以,為了促進我國房地產業的發展,符合世貿組織的規則,國家將加強住宅與房地產立法工作,清理或修訂與當前形勢不相適應的法規和規章,從而進一步規范房地產開發經 營行為,調整投資結構,改善住宅供應;同時繼續加大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力度,下大力氣解決銷售環節的管理問題,規范銷售行為;以及加大技術創新、產品創新力度,加快提升住宅的總體質量,繼續加大消化空置商品房的力度,完善住房公積金管理的法制化和規范化,以及推廣和規范物業管理等。
2002年國家擬訂出臺的主要政策
-《住宅法》有望明年出臺
據悉,《住宅法》的基本框架草稿已經形成,并征求了有關專家意見,同時借鑒了國外住宅法的一些經驗,研究并比較了中外住宅法的異同。另外,就一些《住宅法》的相關的法律問題和具體的調研工作,建設部也正在會同相關的部門進行研究,爭取盡快出臺。
《住宅法》將保障消費者的房屋使用權、經營權、處置權和收益權,維護老百姓的合法權益。其主要包括兩方面:一是保證居住權,即要保證老百姓的居住權。居者有其屋,雖然收入不同,但都要有房住,這其中包括很多方面的內容,不但涉及到舊城改造、提供什么樣的房屋,而且還要保證住房的供應體系等等;二是保護消費者的權益。消費者擁有房屋的所有權,那么由此產生的使用權、經營權、處置權和收益權這些權利將如何得到保障等內容會在《住宅法》中得到體現。
-完善經濟適用住房的審查制度
目前一些高收入者購買經濟適用房現象屢有發生,如何保證經濟適用房“回歸本位”,解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等問題,建設部正在建立和完善經濟適用房的審查制度。
政府為了解決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問題,通過減免地價、減免稅費和配套費用等方面提供優惠政策,并且通過控制開發商的利潤等手段限定房屋的價格。由于在同等地段其價位較低,所以造成目前經濟適用住房的供應對象發生了變化,一些高收入家庭購買了經濟適用住房。為了保證中低收入家庭能夠真正享受到國家的優惠政策,有效限制高收入家庭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政府將制定相關政策從多方面嚴格審查經濟適用住房的審購制度。
-物業管理條例及其配套措施明年年內將出臺
由于目前物業管理缺乏規范、缺乏行業法規,往往是誰開發誰管理,建管不分的體制,所以決定了物業管理依附于、受制于房地產開發,重建設、重銷售、輕管理的問題沒有得到根本解決;開發項目在規劃、設計、施工階段留下的問題,在入住后逐步暴露出來,引發居民對物業管理的不滿;另外物業管理收費不規范,部分地區存在多收費少服務、高收費低服務現象。
針對出現的種種情況,建設部在制定物業管理條例中都將做出明確的規定,以確保業主的利益不受到侵犯。據悉,《物業管理條例》已經建設部常務會議通過,將報送國務院,爭取早日出臺。
與此同時,建設部正在抓緊起草與《物業管理條例》配套的部門規章,包括《物業管理招投標管理法》、《物業管理接管驗收辦法》、《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物業管理業主委員會規則》等,盡快建立和完善有中國特色的物業管理法律體系。
-繼續加強消化空置商品房政策
由于消費群體的一定性,商品房總量出現供大于求,供需結構脫節以及設計過時、產品質量欠佳等問題,從而造成一些項目出現滯銷等現象,再加上近幾年積壓的商品房,致使商品房空置量有上升的趨勢。
為此,國家就控制房地產增量,化解歷史遺留問題,如何更好地解決商品房的空置問題等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同時在借鑒各地經驗的基礎上,針對專家提出的意見,運用市場調節的因素,制定相關的政策,有效控制和消化空置商品房。
-住房二級市場發展的主要問題及相應對策
目前全國大多數的城市相繼開放住房二級市場,但是由于各地的情況不一,制約二級市場發展的因素也是多種多樣,一些地方二級市場比較活躍,一些地方二級市場卻至今活躍不起來。針對這種情況,建設部就目前我國住房二級市場所面臨的形勢、存在的問題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并結合一些地區的先進的經驗,提出相應的對策,經過進一步的修改和論證,有望近期出臺。
-《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即將出臺
隨著房地產市場的發展,要求上市出租房屋的數量和規模在日趨擴大,出租房屋正呈多樣化發展趨勢:有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的商品房,有私有房屋,還有國有大中型企業以及部分事業單位的自用閑置的房屋。為了進一步開放住房租賃市場,讓業主有可靠的利益,同時結合房地產二、三級市場,鼓勵投資出租和自住相結合,或采取以租待售的方式來加速房地產市場的成熟,建設部擬訂了《城市房地產管理辦法》。
-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規章正在抓緊制訂
隨著世貿組織的加入,國外一些大中型、經驗比較先進的房地產中介機構的進入,對我國的房地產中介機構等各方面都會造成一定的沖擊。如何建立我國房地產經紀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提高我國房地產經紀人員的業務水平和職業道德修養,規范房地產經紀行為,制定一套使我國房地產經紀行業逐步走上規范有序、公開統一的健康發展軌道的一套完善的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是必要的。
-房地產金融政策需要完善
目前,我國還沒有建立起一個包括政策性房地產金融機構和商業性房地產金融機構、貸款和投資機構、擔保或保證機構完整的房地產金融機構體系,房地產金融監管缺乏,除《商業銀行法》中有關銀行設立和資金運用規定外,對房地產金融機構的管理還沒有一個明確的專門機構,房地產金融業務的有關規范也有待制訂。同時,房地產金融管理機構要制訂相應的政策,要調整房地產貸款結構,完善住房消費信貸機制,形成適應不同年齡、不同收入群體需要的貸款系列品種;要發展房地產保險,尤其是房屋財產保險、房地產責任保險、住房抵押保險和房產質量等方面的保險;要借鑒國外經驗,建立房地產政策性金融機構,盡快開放房地產金融二級市場。
2002年北京市房地產有望出臺的政策
-北京市立法工作仍需完善
目前,北京房地產方面的法規面臨問題很多,一些法律、法規等政策也已不能適應形勢的發展,為了能夠更好地與世界接軌,并且針對目前政策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北京市將根據城市的政治、經濟、文化等綜合情況,兼顧到城市未來發展的預期,淘汰一批不符合市場發展要求的法規,留下一批經過實踐檢驗的法規,會同相關部門制定適合北京完整的、具有前瞻性的地方性法規,以規范現在的市場并促進市場的發展。
-北京市住房三級市場明年將會開放
北京市住房三級市場遲遲沒有放開,有其特定的原因,目前,就北京市公房使用權交易也只是在北京市最近出臺的《關于解決標準租出租私房問題的通知》中和《北京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中,提到了一點關于公房使用權可以買賣。
據了解,北京市國土房管局正在著手研究住房三級市場的開放等問題,由于住房三級市場遲遲沒有放開,對規范房地產市場沒有起到一定的積極作用,所以,為了帶動住房二級市場良性發展,促進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同時加強住房租賃市場的發展,北京市將于明年出臺關于房地產市場公房使用權交易的方式以及交易稅費和交易行為等規范文件。
-北京市商品房預售條件需要改進
北京市在預售內銷和外銷商品房時,仍沿用北京市1994年和1995年制定的《北京市外銷商品房管理規定》和《北京市內銷商品房管理暫行規定》,這兩個文件主要是針對內、外銷房上市資格的一種管理辦法,只是從開發商在辦理上市時需要提交的材料,以及如何辦理等方面做了具體規定,而沒有更全面的對商品房作出更多的規定,所以該文件不但在管理范圍上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而且在執行的力度上也有一定的局限性。針對這種情況,對于商品房預售條件、預售范圍以及預售管理等情況應進一步作修改和完善。
-北京市內外銷房有望并軌
隨著世貿組織的加入,北京市擬訂將內外銷商辦樓并軌,內外銷商品住房并軌,這將對吸引外資購買優質商辦樓用作投資起到重要作用。隨著中國正式加入WTO等一系列利好消息,外商對北京商辦樓等方面的需求量將持續增長,政府對此也將酌情考慮增加一定的供應量。
-北京市房地產稅費仍需調整
在房地產交易轉讓過程中,北京市房地產稅費征收比例以及收費的名目要比其他一些大城市要高,由于其費率較高,致使購房者在購買房屋后,辦理房產證時仍需交納一筆不小數目的費用。
另外關于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時收益分成以及交納的稅費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比如二手公房上市以4000元為線進行收益分成,這樣不但給公房再上市造成了一定的阻礙,而且造成了私下交易現象的存在。所以,針對這些情況,北京市應在稅費等方面做出適當調整,從而有效減輕購房者的負擔。
-入住應有許可證
在北京,商品房入住時,目前還沒有相關的入住“許可證”制度。但據了解,在香港辦理入住需要有政府的“入伙紙”,在上海,開發商辦理入住必須有許可證。所以,針對這種現象,北京市目前也正在起草《北京市入住管理辦法》,從入住表面上看是業主權益的保障,實際上是一個系統工程,涉及到前期開發的所有問題。另外,對于審批制是否是個最佳的管理模式以及水、電、暖、房屋質量是否合格,政府是否應該管,目前仍在探討中。
-北京市物業管理實施意見出臺
北京市物業管理市場尚未形成,目前仍然存在著一些原房管所轉制的企業管理,市場還處在物業管理發展的初級階段;一些物業管理企業忽視業主的權益,處理問題和矛盾簡單生硬,服務質量和服務態度很難使業主滿意;另外,由于現行物業從業人員整體素質還較低,大部分是初高中文化程度;同時市場中仍存在一些房屋產權關系不明晰,一個住宅哪些部位、設施、設備屬業主共有,哪些維修養護費應由業主共同承擔,還沒有明確的界定;法律責任不清,在物業管理區域內發生偷盜等刑事案件,丟車、殺人事件,物業管理企業要承擔什么樣的法律責任,目前司法機關在調解和判決時缺乏法律依據。所以,針對這種情況,北京市將在制定物業管理指導意見中,有望能對這些存在的問題如何解決進行明確規定。
-北京市居住小區物業管理收費仍需調整
自1997年北京市小區物業管理收費暫行辦法實施以來,其中有許多的條文及收費項目與市場發展不相適應,比如對于物業管理公共部位的大中修費以及管理等早已該取消,以及產權人和業主之間的收費的項目等都應有所改變,為此,由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以及市物價局就此文件進行了修改,估計能于近期出臺。
-近期出臺北京市住房公共維修基金使用及管理
自1999年1月1日起,購房者在簽訂房屋買賣契約時,都應按照總房價的2%交納住宅公共維修基金。而對住房公共維修基金如何使用和管理等配套文件北京市國土房管局也在制定當中,估計能于近期出臺。在這次新出臺的文件將對公共維修基金具體如何使用、如何管理做了詳細規定,從而有效保障購房者的權益。
-北京市規范處理違法用地管理
近年來,北京市違法占用耕地等進行房地產開發的項目有升溫之勢,對此,北京市將會出臺關于違法占地等圈地建房情況的相關政策,以期望能夠制止并且有效利用好土地。
-土地如何儲備及管理
北京市房價居高不下,其主要原因之一是地價高,北京市地價為何如此之高,其主要是由于一些企業通過各種方式獲取土地后,然后再通過私下炒賣等再轉讓給其他開發商,獲取一定的利潤,開發商在購買了該塊地后,相應增加了成本,從而造成了房價的升高。所以,為了制止這種現象的發生,杜絕私下炒賣土地現象的發生,北京市專門成立了土地儲備管理中心,該中心通過回收閑置土地等再進行重新開發,然后再通過招投標方式轉讓給開發商,這樣不但減少了成本的發生,而且對房價也起到了一定的抑制作用。在這具體操作過程中,北京市將出臺相關的法律法規等對其進行管理和引導。
-文/韓雪
短信圣誕站送大獎:數碼相機、CD/VCD…好機會別錯過!
送祝福的話,給思念的人--新浪短信言語傳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