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青島市民如果發現房產商擅自抬高經濟適用房的房價,可向有關部門舉報。青島市將通過采取限定售價并向社會公示的辦法,確保經濟適用房“貨真價實”。
據青島市建委有關人士介紹,為解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而建造的經濟適用房,享受稅費減免等優惠政策,本應是房價不高的“福利房”,但一些開發商擅自抬高房價。
為改變這種現象,青島市今后將統一組織經濟適用房的建設,確保房價與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相適應;加強銷售管理,嚴格控制購買對象,要求購房者必須具備青島市常住戶口且符合中低收入家庭標準;限定銷售價格并向社會公示;控制購買面積,對超出規定的面積按市場價購買;經濟適用房上市交易須繳納土地收益金,防止利用買賣差價“揩油”。(姜淑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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