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張小玲)一老人在住宅區內因踩在樓梯口的酸牛奶上滑倒摔傷,造成完全性股骨頸骨折。老人家屬認為,管理處應付責任,提出了數萬元的賠償要求。就賠償金額多少,雙方在相持三個月余仍未達成協議。目前,雙方均表示愿就此對簿公堂。
家住梅林一村的陳先生稱,今年8月18日下午4時許,他的岳父岳母下樓剛出電梯口,他岳母就被一攤很滑的流質液體(酸奶)滑倒,送往醫院檢查,診斷為完全性股骨頸骨折須住
院治療。據陳先生介紹,為了治療老人的病,家里已經花去醫療費、交通費、護理費共計1萬多元,如今老人還臥病在床,等待接受第二次手術。醫生說如果要完全治好,還需繼續治療半年以上,需要大筆費用。
陳先生認為,梅林一村管理處沒有對地面的酸奶進行及時清理,導致后來他岳母走過滑倒,身體遭受嚴重損傷,物業公司應當負起相應責任。對于這宗酸牛奶滑倒住戶事件,梅林一村管理處鐘主任告訴記者,得知老人家被酸奶滑倒后,管理處曾經多次派人買鮮花水果到醫院慰問。鐘主任說,這件事情是突發的,也是不可預知的,管理處只應負極小部分責任,可是住戶提出要求賠償四五萬元,金額過高,受害方把巨額的醫療費強加于管理處,管理處無法接受,如果協商不成,他們也愿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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