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實習記者李楠)記者今日獲悉,上周家住在豐臺區寶隆溫泉公寓的白小姐坐在了豐臺法院的被告席上,把她送上法庭的是她所住公寓的開發商寶隆城房地產開發經營中心。引發這起訴訟的原由看起來顯得有點小,白小姐在公寓的電梯間張貼了一張召開“業主大會”的通知。
白小姐是今年6月正式入住寶隆溫泉公寓的,入住以來白小姐逐漸發現小區在物業管理
上存在著一系列令人不如意的地方,如停車場的設計和電費、取暖費的收取標準等。通過和鄰居們的接觸,白小姐發現對物業管理存有不滿情緒的不只她一個人,于是她萌發了將大家的意見匯集起來,共同和物業管理部門討價還價的想法。于是10月27日晚上,白小姐在一樓的電梯間里貼了一張“11月4日在大堂召開業主大會,希望大家踴躍參加”的通知,但這一通知當晚被物業管理部門撕掉,白小姐第二天又貼了一張相同的通知。但物業管理方對此的反應卻非常強烈,10月29日,他們向白小姐發出了一份措辭嚴厲的通告,要求白小姐立即停止張貼行為,并稱召集業主大會是“非法”的。之后,他們以白小姐在公共場所私自張貼違反了雙方簽訂的《住戶公約》、構成違約為由,一紙訴狀將白小姐告上了法庭,要求白小姐公開道歉并承擔相關的訴訟費用。
昨天的廳審過程中,原告、被告雙方辯論的一個焦點是白小姐張貼通知的電梯間是否屬于公共場所。但是在雙方的辯論中真正凸顯出來的問題仍然是業主們的權益保障問題。白小姐倡議召開業主大會的初衷是對目前的物業管理現狀不滿,于是希望把所有業主的意見集中起來同物業管理方交涉,維護自身的利益。但根據《北京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中的有關規定,新開發的小區只有在入住率達到50%后,才被允許成立小區管理委員會,選擇物業管理公司并監督物業管理。寶隆城房地產開發經營中心稱,目前公寓的入住率僅達到40%,所以目前該公寓仍由開發商代為管理。但是在缺乏有效監督的情況下,很難想象開發商會全心全意為業主們的利益著想,改進服務。
出庭旁聽的白先生是最早一批住進寶隆溫泉公寓的業主,迄今已有兩年多了,他向記者表達了他對有關規定的不理解,白先生認為選擇物業公司是業主的權利,這與小區的入住率是兩碼事,如果剩余的房子永遠也賣不出去,那么業主們就要永遠忍受現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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