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的房主也要交中介費?您不用驚訝,這種新做法已在上海、深圳開始施行,只是北京的房主們還在吃“免費的午餐”。多年來,在北京的房屋租賃中介行業中,一直奉行著“承租方單方支付中介費”的不成文行規。而日前,北京鑫尊地產中介成了京城第一個吃螃蟹的人——首家在京實行由房主與承租方共同擔負中介費。由于想法新、方式新,各方對此多采取觀望態度——不知他們最終會成為舍身取義的“先驅”,還是引領新趨勢的“先鋒”?
管理部門
-北京房地產中介事務所主任楊曉
新方式有待市場檢驗
中介公司改變收費方式,轉為由房屋業主和承租人共同擔負中介費的做法是有一定理論依據的。根據我國《合同法》規定,因居間人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該合同的當事人平均負擔居間人的報酬。也就是說,房地產中介的代理費應該由出租和承租的雙方共同負擔。但在北京市場的實際操作中,由承租方單方支付中介費已成慣例,各方都習慣了這種做法。若要改變這個慣例,各方能否理解和接受還有待市場檢驗。
由于北京市場條件還不成熟,供需狀況亦不平衡,所以,大部分中介公司仍依照原有的發展戰略進行,對于鑫尊地產中介的新嘗試多持觀望態度。而對于企業采取何種收費方式,管理部門是不會進行干預的,只是對中介的收費標準有要求,即控制在半個月到一個月的租金的范圍內。
房產中介機構
-北京鑫尊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總經理劉軍
做第一個吃螃蟹的人
作為一家中介公司,首推“房屋租賃中介費由房東和房客各付一半”的做法是需要很大的勇氣,因為這要承受來自傳統習慣和市場風險的雙重壓力。
首先不服的是房東,享受了這么多年的“免費午餐”怎么說沒有就沒有了呢?其次是同行,房客付費的多年“行規”怎么說打破就打破了呢?一般情況下,“破壞”規矩者不外乎兩種結局:一是受到既得利益者的聯合排擠而成為一代“先驅”;二是因順應客觀發展的歷史潮流、創立新規矩而成為一代“先鋒”。而現在對打破傳統方式的這個做法下結論可能還為時過早。
但我們不能不看到,“免費午餐”在省了中介費的同時,也省掉了公平交易的原則。長期以來,中介服務組織為促成交易,與承租人合伙壓低房價的事時有發生,如果碰到承租人違約、損壞房屋、欠賬的話,房主就更加得不償失了。現在,為了讓房東能心甘情愿地掏錢,中介公司不得不站在公正的立場真正為雙方的利益著想。
上海、深圳等市現已變成雙方各負擔一半中介費的做法,但是在北京,鑫尊稱得上第一個吃螃蟹的人,為此我們可能要犧牲部分既得利益。不過,市場是最公正的裁判,任何挑戰都要接受它的評判。
-我愛我家公司總裁陳早春
市場決定收費方式
房屋出租中介費由誰擔負取決于兩個方面,一是行業市場狀況,是買方市場還是賣方市場;二是企業自身的運營狀況,即數據庫中的資源情況,以及所擔負的相應的義務和權利。
房屋租賃中介費由承租方與出租方共同擔負之所以能夠在上海、深圳等地推開,那是因為有一定的市場條件。上海和深圳幾乎所有房產都已上市,可流通,可出租,而北京目前雖有幾百萬套的可出租房屋,但由于產權劃分尚未明確,有合法資格的出租房屋總量還是相對較小的。這就使得今后一段時間內我們還將保持一個買方市場,由承租者單方付費也就不足為奇了。并且,在房屋出租過程中,業主可算是主動方,不需要很多保障,中介公司多趨向于為房客提供更多的擔保和更好的服務,所以單向收費也是合理的。
當然,市場和企業經營情況都是在不斷變化的,一旦市場完全放開,服務項目和收費方式都會進行調整,以使承租者與出租者的比例關系達到最佳狀態,資源最大限度地得到利用。所以,中介費分擔雖然目前在北京還缺少現實條件,但今后未必沒有實施可能。
出租方
權利、義務是對應的
-朝陽區關東店王女士以前中介公司單向收費時總是向著承租人,往往合伙壓低房價或者以假長期租賃合同騙取低額房租。遇到有些不守規矩的房客,會故意損壞家里的設施,賺的房租錢還要拿一部分來維修。雖然“鑫尊”收了房主半個月的房租作服務費,但我們的利益自此有了保障。
誰租房誰付中介費
-朝陽區林元
由于祖輩留給我們一些房產,使得我們的生活無憂無慮。除一部分自住外,其余房屋全部出租,因房屋地理位置好,出租率很高。
我們家出租房的房客大部分由朋友介紹,相對比較可靠。一般情況是誰租房誰付給中間人辛苦費,我們不介入此事。但逢年過節我們也會對朋友表示感謝,僅此而已。對我來說,中介費也好辛苦費也罷,都不是我考慮的,因為我是供方,租房者是求方,而中介公司對租房者的服務要遠遠大于房主,這是顯而易見的。租房者不可能只看一次房,只有經過反復考察,多番比較,才能拍板認可。對于中介公司來說,無論多么不厭其煩地陪租房者看房,一旦沒看中,不會收到一分錢,一切還需從頭再來。而房主接到中介公司的電話就得做守株待兔的準備,不會給中介公司帶來太多的麻煩。所以,多年來房屋租賃一直遵循租房者付中介費的慣例。
中介公司須擔負更大責任
-公主墳謝先生
初次聽到需要我們房主承擔一半的中介費用,感到很突然,畢竟在北京還沒有這個先例。但仔細考慮了一下,我認為這種收費方式也有一定道理。當然,前提是中介機構要對出租和承租雙方承擔起更大的責任。
在我的房屋出租經歷中,每一次出租關系結束,房屋或房內設備多多少少都會受到損害。以往,這就只是房主和房客之間的問題,雙方協商解決,而現在,中介公司若要對雙方收費的話,一旦出現問題,它就不得不介入進來。因此,中介機構將成為解決糾紛重要且必不可少的一環。對我們來說,它的好處是顯而易見的——中介將不得不對房主有所承諾,公平地保障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利益。
但隨之而來的還會有一系列的問題,比如正常折舊與設施損壞如何界定?房屋設施損壞程度如何評估?賠償數額多少較為合理?中介公司是否承擔連帶責任,等等。這些問題都需要明確。而明確后的結果則是中介公司將因此承擔更大的風險和責任,將對雙方負責,這種改變勢必會導致中介費用的上漲。對于這一點,我們應該有心理準備。
享受不曾有的服務
-望京新城陸女士
出租了這么多年的房子,一直都沒交過中介費,現在“鑫尊”突然提出要我們負擔一半的中介費用,初時心理上確實接受不了。但后來又想想,中介公司沒有收房主的傭金,怎么可能切實為房主的收益著想呢?給信譽好的中介公司交點兒錢,總比找小公司上當受騙強。而現在,中介公司不得不站在公正的立場上,考慮出租、承租雙方的利益。按照合同規定,出現承租方違約事件,由中介方直接賠付;如租賃雙方在租賃期內發生糾紛,中介方將在4小時內趕赴現場協助解決糾紛等,這些服務是以前的房東根本享受不到的。
承租方
“皇帝的女兒”嫁娶平等
-宣武區劉津對于一名外地人來說,能留在京城工作實屬不易。而要想在高樓林立的住宅樓中,尋找一席屬于自己的空間,更是難上加難。
理想的實現,需要資金的支持。沒錢買房,租房也能解決問題,于是乎我加入了租房大軍。在中介公司的推薦下,東家看完西家看,直到滿意為止。當租房手續辦齊后,口袋中的鈔票也隨之減少了許多。可這還沒完,中介公司的手也在等待我的“大團結”——這可是一筆數目不小的費用。沒辦法,我極不情愿地把錢付給了中介公司。租到房子的快樂也頓時消失得無影無蹤。也許中介公司的收費一貫是這樣,但我認為欠妥。公平地講,中介費應由房主和承租人共同負擔。因為中介公司是一手拖兩家,既為房主提供了信息,也給承租人解決了實際問題,如果把為雙方服務的費用推給其中一方,此種做法不甚合理。
當然,任何事情的存在都有一定合理性,房屋中介公司的費用收取就說明了這一點。很顯然,房主是“皇帝的女兒”不愁嫁,租與不租無所謂。而承租人就不輕松了,能租到自己滿意的房屋不容易,一旦看準就會急于求成,至于中介費只能委曲求全,自己認了。
我深信,在不遠的將來,房地產租賃的發展將會趨于平衡,到那時中介費誰來付,我將拭目以待。
費用分擔乃市場化趨勢
-清源西里柳文
原來沒有租房經驗時,一直以為中介費無論是房主還是房客都是要掏的,因為都使用了中介公司的供需信息,雙方亦應是平等關系。及至不久前親歷了租房過程,才明白這其中有這么多不合理的地方。而最突出的不合理就是收費問題了。
收費的不合理主要反映在兩個方面:一是收費標準,現在的房屋中介市場收費很不規范,亦沒有標準,有的中介公司以一個月的房租作為收費價格,而有的明碼標價六百、一千甚至更高不等,而到底多少才是合理的呢?眾所周知,中介行業是個成本很小的服務型行業,甚至可以說是“無本生意”,而國內的中介更談不上什么服務,最基本的能給租房者找到滿意的房子已很不錯了,可就這么點兒沒有任何技術含量的體力活它愣能收那么高的費。筆者實在想問一句,這收費的依據是什么?二是收費的不公平,租房者和出租房屋者同樣是對中介有信息需求和責任需求,而獨獨租房者要掏錢,出租者則沒有任何付出,整個一凈賺。要知道,一項房屋出租協議的達成,是承租、出租雙方共同的希望,一個找到了安身之處,一個有了一筆不菲的收入,而只對其中一方單方面收費未免有些不公平。
中介費用的分擔將使承租者和出租者的關系更加平等化,中介公司應承擔的責任也更加明確。隨著入世后我們與國際接軌的步伐的加快,中介服務的費用分擔應該是個市場化趨勢。讓承、租雙方真正平等
-復興門楊瀾
房屋中介費由誰負擔實際是由租房市場來左右的。當求租者所需房屋的數量比業主手里的房屋數量多,即求大于供時,中介費會完全由承租方來負擔。當供求關系逐漸變化,供需雙方逐漸持平的時候,部分中介公司開始推出中介費由業主和承租方共同負擔的收費形式。如果有一天,當租房市場供大于求的時候,還可能出現由業主負擔中介費的局面。但按道理來講,業主和承租人都是有所需求的,因此中介費應該由雙方共同承擔。
承、租雙方共同負擔中介費的另一個利好是讓雙方真正平等起來。有的業主自恃“手里有房,心里不慌”,對求租者漫天要價。筆者就曾經遇到過這樣的情況。同在西二環地鐵沿線的兩套房子,其中一套設施相對比較齊全,另一套就差了很多,連衛生間都沒有。但是后者卻比前者的月租費多了二百元,傲慢的男主人更表示,多加一些設施可以,租金也要再加二百元,一副“你不租,有的是人租”的架勢。我想,如果中介費由雙方共同負擔,必定可以對雙方都起到制約作用。當承租人與業主都有了一個慎重的態度后,租房市場必定會漸漸規范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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